高空苹果砸中婴儿赔偿多少_东莞一3月大女娃被高空抛下的苹果砸中头部,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3:12:02 人阅读
导读:不管砸没砸到人,家长都有责任。谢谢悟空邀请。从这起事件来看,小女孩应是全责,因小女孩是未成年人,应由该女孩的监护人(父母)承担医药费。《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

不管砸没砸到人,家长都有责任。

谢谢悟空邀请。从这起事件来看,小女孩应是全责,因小女孩是未成年人,应由该女孩的监护人(父母)承担医药费。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所以,从本起事件来看,小女孩高空扔苹果,造成婴儿重伤,负全部责任,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由监护人承担医药费用。婴儿重伤,只赔偿3万元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对方监护人蓄意逃避责任,婴儿家属可选择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楼上扔苹果砸中3个月大女婴 抢救3天仍未脱险!

事发地点位于紧邻深圳的东莞塘厦观澜碧桂园小区。据凡凡的姥姥介绍,她家住在该小区5栋二单元。3月9日下午4点左右,给孩子喂过奶,她便带着孩子下楼,去了小区的游泳池附近散步。 在回家的途中,凡凡趴在姥姥的右肩上睡着了,等到姥姥走到楼下在犹豫要不要上楼时,却因为一个苹果,悲剧发生了…… 高空中突然落下苹果



凡凡被这个苹果砸中头部,当时,孩子脸色发白,头部水肿,昏迷,没有一点知觉。姥姥掐了孩子的人中,但是也没有任何反应。

孩子妈妈知道后立马跑下楼,在周边群众的帮助下把孩子送到了医院。至今孩子还在重症监护室。孩子的家人心急如焚。

这个苹果究竟从何而来?为什么会砸中凡凡的头部?

这个单元只有10多户居住,大多还是空置的。有群众估计这苹果是不小心被碰倒的,究竟是谁,大家都不清楚。

这样的事情听得不少,轻的楼下吐口痰,掉个衣服,掉个小东西,重的掉过花盆,菜刀,转头。伤人的不在少数。更为严重的是孩子从窗户,围栏掉下楼。

为何这些人还不引起重视。关键是寻找关键人有难度,很难准确的评判是哪个人掉的东西,对方也不愿意承认。所以之前有出了个条例,整个单元共同承担责任。

其实靠条例来规范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靠我们的自觉,特别住楼上的人员,自家的东西接近窗户的靠近阳台的,有缺口的,要时刻注意它会不会被风吹下去,或者碰到掉下去。

只要每个人都做到,我们就能规避风险。

凡凡的伤究竟谁能负责,她什么时候能康复,让我们一起关注事件的发展。祝愿她尽快康复!

图片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通知爱种菜的小不点删除。谢谢,希望大家转载评论观点。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当今,它是居民小区最为担忧、最为头疼、最为痛心的卑劣行径。最近一二年,高空抛物的典型案例比较少见,但是3月9日发生在广东东莞市的一起案例,再次将人们对这一丑陋行径的呵斥推向风口浪尖。



3月9日下午4点左右,东莞市塘厦镇观澜碧桂园小区一个怀抱中的3个月女童,不偏不倚,被楼上抛下的苹果砸中。目前,该女童正在深圳市儿童医院进行抢救。孩子脑部挫伤严重,已经动了两次手术。



事发后,家属向塘厦镇石鼓派出所报了警,塘厦分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对事发点进行走访调查,目前还未找到高空抛物的嫌疑人。



提起高空抛物,它与高空坠物有一定区别。两者同样有危害性,但是高空抛物相比具有主观意愿,且因外力及抛物线更具杀伤性。说高空抛物令人担忧,是它具有突发性,无法预见;说其令人头疼,是它往往找不到肇事者;说它令人痛心,是它难以抵挡的伤害程度。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找不到究竟是谁实施的侵权行为,那么楼上所有的业主都应承担责任。如果被告业主有证据能证明在侵害发生的这一时间段不在现场,不可能造成侵害,那么可以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让我们来看看曾经引起全国关注、深圳高空抛物最典型案例"好来居高空坠落玻璃案"——2006年5月31日下午5时40分左右,上小学4年级的小宇在放学回家路上,途经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好来居大厦旁的人行路面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玻璃砸到头部而死。案子直到4年后的2010年6月10日才尘埃落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南山法院由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宇父母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共计22.9万余元的一审判决,改由好来居大厦北侧的73户业主(其中一户业主有两套房)每户赔偿4000元,总计29万6000元。好来居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

这两天,电视上都在关注这个被苹果砸到的宝宝的情况。

宝宝的情况比想象的要复杂好严重,因为孩子太小了,头骨发育还不完善,加上苹果速度太快(20多层的高楼,就是砸中成年人也得半废),所以伤势更加严重。据医生说,宝宝的右脑基本上丧失了所有的功能,现在只盼能保住左脑。

对于宝宝的情况,听者都会很痛心,这也太可怜了。而我们的凶手这么多天也不露面,还是我们的专家组通过科技手段来锁定的,你不仅没有悔过之心,担责之意,竟然不痛不痒的来了句“是孩子扔的”!

先不说这是不是真的,就算是孩子扔的,你就没有责任么?你是怎么教育孩子的?尽到监护人的责任了么?如果不是孩子扔的,而是你们家庭内部商量出来的以此来逃避责任的借口,那么一经调查清楚,你的后果会更加严重!

最后,希望专家组能尽量确定“凶手”,希望法律对高空抛物者做出最严厉的制裁!

谢谢邀请!苹果砸伤婴儿事件,女孩的妈妈事后要跳河,怎么看待她妈妈的这一行为?一句话来说,就算是跳河了,责任也还是要承担!


11岁女孩砸伤婴儿事件发生以来,孩子的情况一直受到广大网友的深切关注。目前婴儿情况比之前是有一点好转的,但是仍然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和观察。孩子从住院至今,花费已经超过了15万元,女孩家长在通过女孩的叔叔给女婴3万元赔偿后,从没有去医院看过女婴。

后来女孩的母亲无法接受这个事实闹着要跳河。女孩父亲也取消了去医院看望女婴的计划,并对女婴家属说,如果他老婆跳河了,女婴家属要为此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因此在电话中发生争执!


我觉得用恬不知耻来形容女孩的父亲最好不过了。本来事情发生以后,受到最大伤害的就是女婴一家。女孩家长声称是孩子犯下的错,还信誓旦旦地表示会承担赔偿责任,事情发生这么久,都没有去医院探望过,这就是所谓的承担责任吗?

本来大家对究竟女孩家长在事情发生以后是不是知情的,已经表示了怀疑。如今女孩家长的表现,更让人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问题了!


女孩母亲想要跳河,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你是有行为能力的人,跳河又不是别人逼的。本来错就在自己这边,还要用跳河来威胁女婴家属,这简直就是一种极其卑鄙的行为。给女婴一家造成了二次的精神伤害。

现在想想,事情发生之后女孩家长的说辞前后发生变化,就不觉得奇怪了。事情即便是女孩造成的,有这样的父母,能教出什么样的孩子!

事情已经发生了,还是希望女孩家属能积极承担赔偿责任,给你们的孩子能有个好的教育。如果想跳河,把赔偿责任履行了,那是你们自己家的事情,没人会妨碍。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