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辞职违约金_合同期内离职需要付违约金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4:00:53 人阅读
导读:一、正常情况下只有两种情况需要给违约金,服务期以及培训。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当劳动者接受专项的专业技术...

一、正常情况下只有两种情况需要给违约金,服务期以及培训。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

当劳动者接受专项的专业技术培训,而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应当按照服务期约定履行劳动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则需要按照服务期约定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也就是说,首先劳动者接受了专业技术培训,其次,单位支付专项的培训费用。

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综上,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期,员工主动辞职,在不符合上述两条的规定员工是不需承担违约金的。

二、但是如果员工没有依据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辞职(试用起为3天),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可以追究其赔偿损失。

1.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合法;(如:劳动者单方辞职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4)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2.主张赔偿的构成要件

是否员工存在上述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就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呢?答案是否定的,想要员工赔偿必须具备几个要件:

1、员工存在过失或过错;

2、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3、用人单位向员工主张赔偿,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索赔依据支撑。

三个要件缺一不可,索赔才可能被支持。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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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里有关于赔偿的条款,那么,你如果辞职就属于违约,就要按照合同 的规定进行赔偿。

现在是契约经济,大家都应该有契约精神。很多人抱怨企业不遵守合同,但是作为劳动者个人也要遵守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违约条款,如果你接受不了,可以不签。

目前的办法只能是与单位协商,看看能不能少赔一点,如果单位说可以不用赔,那么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一般来说,不赔的可能性不大,你可以争取少赔,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很多人在被单位辞退时,就理直气壮地要求单位进行赔偿,什么劳动合同法等。但是在辞职时就忽略了劳动合同法,殊不知道,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是对双方的保护,而不是只对一方面的保护。

当然了,由于劳动者个人面对用人单位时是弱势群体,所以在法律法规制定时会有所保护。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辞职。

  2、劳动者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批准的,劳动合同解除。

  3、劳动者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未批准的,自提出之日起三十日后,劳动者可以自行离职;在试用期的,自提出之日起三日后,可以自行离职。

  4、如果辞职不符合上述条件,属于违法辞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因未及时找到替代者所造成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并约定违约金的,员工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承担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未履行服务期所应分摊的比例;此外,员工未按法定程序辞职并导致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双方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的,则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需承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未履行服务期所应分摊的金额)。如因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原因被迫辞职的无需承担培训服务期违约责任。除上述情形外,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违法解除合同并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则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班未满一年离职,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该给吗问题,我想请问题主什么原因离职?是主动离职还是被迫离职?题主和公司有没有鉴订劳动合同和协议?如果鉴了合同或协议,内容有没有违约方赔偿违约金的约定等等证据来证明。没有纸面的证据,又没其它证据加以佐证,光凭口头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题主可以拒付违约金。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题主违约,题主是要支付给公司违约金的。上班未满一年离职,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有证据证明,题主依据双方约定内容支付违约金。公司没有举证仅凭囗头约定,题主可以拒绝公司要求支约违约金的无理要求!!

合同期间离职一般不交违约金。首先是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即在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是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其次,劳动者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即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实施条例都做了很明确的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上情形都是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行为,如果劳动者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根据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长短,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32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102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员工在试用期间并不存在违约事实,无需向公司交纳违约金,如公司强制要求,劳动者可向相关劳动部门检举。

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果主动辞职,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具体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有没有涉及到员工主动辞职需要交纳违约金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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