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出狱后债务_诈骗坐牢后还需要还钱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8:09:59 人阅读
导读:答:需要。【法律法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答:需要。

【法律法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需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规定:1、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2、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你可以向法院要钱去,如果嫌疑人有能力退赃的话已经退给法院了,没有能力的话量刑会重,证明他确实无力偿还,你找他他也是没有能力,牢都坐了,真有家属早就给你了,还能轻判了。

最后告诉你,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民事债务问题,你可以去找他要,但是警察不会再去抓他了。诈骗犯也是人,希望你们好好和解对大家都好。

原则上不需要再还债,这里的债说的是他因为诈骗而产生的债。

如:李四诈骗张三一百万元,期间李四因诈骗罪被判处徒刑5年。

一、被判诈骗罪,诈骗的受害人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8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也就是说,只有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者财物被毁坏这两种情况下才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诈骗罪,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犯罪,所以应该适用刑诉解释第139条的规定,即便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同时,诈骗罪在判决时,按照相关规定除了判处相关刑罚之外,人民法院会责令其退赔受害人的相关损失。同样的,刑事判决书已经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了判决,你就算另外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但如果经过人民法院退赔或者追缴仍旧不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二、是不是诈骗罪坐了牢,钱就不用还了?

不用还了,这种表述是不准确的。

1.退赔或追缴是基于刑事判决书作出的。这种判决书的执行不像我们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民事判决书对方拒不履行的,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刑事判决书不能申请强制执行。而是根据最高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说,刑事判决书生效以后,审判庭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执行立案,立案部门审查完结后,移送执行机构进行执行。这里的执行说的是退赔或追缴。涉及到公安在侦查时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过程是比较复杂的。

2、执行局在执行退赔或追缴部分采取的手段基本和我们民事强制执行一致。重要的是,如果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仍旧会依法终结本次执行。假若,你再次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的执行的手段是一样的,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仍旧会终本。而你还要掏出一笔诉讼费来,你说划算不划算?

仍然应该偿还欠款的。犯罪分子因构成诈骗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是承担了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责任。对于被害人而言,在犯罪分子承担刑事责任后,仍有权要求犯罪分子归还被诈骗的财物或赔偿相应的损失。而对于被诈骗的财物,正常情况下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进行追赃,也可以由法院在判决中责令退赔。如果公安机关未能追回赃款,法院也未进行处理的,被害人可以自行向对方要求退赃或赔偿,如果对方拒绝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被诈骗的财物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从法律上讲,诈骗罪是指“虚构事情,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而在现实生活中,受害者都是在自己的钱“要不回来了”才选择报警的。而对于罪犯来说,都是“实在拿不出钱了”才走进监狱的。所以即使罪犯真的出来了,恐怕能“拿回钱”的希望也比较渺茫。因为在开庭前,法院都会做犯罪嫌疑人亲属的工作,告知“如果积极退还赃款,法院在量刑时能减轻对被告的刑事处罚”。一般来说,这是要回钱的最关键的时刻,如果这个时刻那个戴上手铐的人还不吐钱,恐怕今后真的没有希望了。恕我直言!

  诈骗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行为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坐牢)外,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被害人损失——还钱),只要行为人有偿还能力,这是应尽的法律义务。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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