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要约的成立要件_简述要约及其构成要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6:41:25 人阅读
导读: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有由约...

  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 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有由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拒绝原要约,并构成新要约。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规定。 注意: 承诺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要约:①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②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③必须以定立合同为目的④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承诺:①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②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③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首先,内容具体确定: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第二,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其次,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

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要约的四个要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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