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和户口的关系_继承需要户口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0:31:53 人阅读
导读: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这个问题的!房产证与户口是两个相互独立又有相关联的作用,比如说:我买房房产证办理下来,但是不一定户口也需要一起过来的,但是在很多条件中,办...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这个问题的!

房产证与户口是两个相互独立又有相关联的作用,比如说:我买房房产证办理下来,但是不一定户口也需要一起过来的,但是在很多条件中,办理迁户口,可以根据自己房产证的条件落到住宅的,还有在有房的情况下,落户肯定是优先落在自己的住宅区的!

谢邀。1、首先确认被继承人是否拥有房屋全部产权。2、其次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顺序如下:先由某位继承人向公证处提出继承申请---公证处对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进行尽职调查---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全部收集齐全---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能够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继承权公证办完后---拿相关证明去房产处办理过户3、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继承人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死者辖区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被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如被继承人父母亲死亡,需开具其死亡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财产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房改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继承权公证费用如下:继承权公证费:20万以下1.2%;20-50万1%;50-500万0.8%,500-1000万0.5%;1000万以上0.1%5、继承权公证最大难点:最大难点:其他继承人不配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其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建议其他看到此篇回复的网友,如果家中也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2)出生证或出生证明早已找不到了。3)祖父母,外祖父母档案久远难寻。不防找个时间就与家人去公证处办理一份亲属公证证明,以避免出现证明“我妈是我妈”“我是我”,避免证明“爷爷妈妈外公外婆已经去世及去世时间”之类的继承障碍。继承权公证难关虽然带来的麻烦和影响有时非常之大,但也不是不可以绕过的,不过需要提前规划,利用保险,家族信托,或者中华遗嘱库。补充一条:根据《继承法》第十条: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遗产的分割跟户口没有关系

第二、你姥爷留下的房子属于你姥爷留下的遗产在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情况下,根据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第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你姥姥、你舅舅、你妈妈。

第四、房子的分割是这样的,首先房子作为你姥姥和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姥姥分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你姥姥、妈妈和你舅舅三人平分。

第五、在你姥姥去世后房子的分割方法是,你妈妈和你舅舅可以平分你姥姥的那部分房产。

第六、你现在住的房子(你妈妈的产权)属于你妈妈个人财产不是你姥爷的遗产。

户口在一起和继承财产没有关系。我国《继承法》规定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那么在继承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所以说,继承和户口在一起没有必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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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财产的继承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同时,继承遗产的顺序和户口也没有关系。主要看的是,是否存在继承关系。

一般来讲,这个问题都存在于继承房产的案件中,由于之前老人对生前立遗嘱有点忌讳,所以导致了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其关系的相关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户口本也是属继承的依据。因为办理继承遗产,是需要证明材的: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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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与继承人和被继承的户口状态没有关系,均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进行。

2、但队上人说分开后以后父母的房屋等我们是不能继承的!那以后他能继承他父母的遗产吗?遗产是可以的,但是这里比较特殊的是房屋是遗产,但是宅基地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的。

3、户口没有在一起就没办法证明我们与父母的关系也就不能继承?这个不会的,这个不影响对合法遗产的继承的。

户口与继承无关系。这房子的产权如果是二老的,以后你姐如果想要继承遗产的话,依法定继承程度,是有她的一份的。但是继承法又规定,如果老人生前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有遗嘱的,按遗嘱办,无遗嘱的,依法律办。具体的办法有三个,一是,可以请二老到公证处,立个遗嘱,公证一下,二是,二老亲自手写遗嘱一份,签字并按右手五指指印,指印要清晰,不用公证,以后拿出来,与二老在世时在单位领钱或办事时答的笔迹一对照,即知是亲笔所写,法律效力当然是有的。三是,现在就把房子权属过户到你名下。这样以后遗产就全是你的啦。不过,按农村的规矩,你须独力赡养二老,你姐无赡养老人的义务。

父母去世后的房子,属父母的私有财产。从法律角度讲,私有财产,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按顺序继承。首先就是子女。所以,儿子户口虽不在农村,但他不失做为第一继承人。但房子下面的宅基地,主权归集体,不属私有财产,儿子不能继承。即使儿子户口在农村,还要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才能确定能否继续使用。

房子作为私有财产,被户口在外的儿子继承后,可以继续使用。并且有地随房走的政策,所以房下面宅基地,儿子也等于可以继续使用。只有等到房子倒塌后,下面宅基地才会被集体收回。只是中间房子仅能维修,不能翻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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