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房子归孩子_离婚协议上写房子归孩子?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0:28:03 人阅读
导读:一般夫妻离婚,会考虑财产如何分割,是给男方?还是给女方?还是留给双方的婚生子?这是夫妻离婚时,经常会考虑的问题。离婚归离婚,孩子总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很多夫妻在离...

一般夫妻离婚,会考虑财产如何分割,是给男方?还是给女方?还是留给双方的婚生子?这是夫妻离婚时,经常会考虑的问题。离婚归离婚,孩子总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选择将房屋给子女,这样的约定有效吗?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其实就是对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处置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有所有权的房屋,这样才有处分权。离婚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经双方协商以后,一致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婚生子的约定,是赠与的条款,只要没有合同无效等事由,该赠与的内容即是有效。只是说,子女如何行使该权利。如果子女已成年,可以独立行使该权利。如果是8岁以上18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是属于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赠与有效。如果是未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赠与行为还是需要有法定代表人代理。

夫妻双方离婚时,有时双方为考虑子女成长,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往往在协议中规定“离婚后房产归子女所有”,但后期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夫妻对约定内容进行更改或者反悔。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此条款是否有效?一起来看看: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的应该为夫妻当事人双方。

协议中约定“离婚房产归子女所有”,涉及到“赠与”。关于赠与是否可以撤销,目前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赠与可撤销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此观点认为,即使夫妻离婚对“离婚房产归子女所有”达成一致,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任何一方均可撤销赠与。

因一方撤销赠与,致使该房子的权利不能再转移至受赠人孩子,仍由原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观点二:赠与不可撤销

有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子女条款,实质是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并非普通的赠与合同,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作出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

并且,基于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不是简单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同时,基于抚养关系产生的财产补偿关系,而不是普通的赠与合同关系,故不能撤销。

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只有办理登记才能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才能完成赠与过程。房产过户实际是房产交付的必经程序,即只有办理正式过户手续才算正式交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实践中,很多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是因为没有及时办理过户,引发纠纷的不在少数。

小律建议:如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千万不要只停留在协议上,没有办理过户的协议条款无效,应抓紧办理过户!

协议离婚,房子归儿子所有,父母还有居住权吗?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离,这要看儿子多大了。如果儿子已经成人,那就要看儿子的意愿。儿子愿意让谁住,谁就能住,儿子如果不让父母住,那么夫妻双方都不能住,因为你们已经把房子给了儿子,儿子具有绝对的处置权。

在法律节目最后曾经听到过两个案例:

第一个,爷爷奶奶把房子给了孙子,说好的房子过户给孙子后,孙子要赡养爷爷奶奶,爷爷奶奶也要住在给了孙子的房子里。

当老人把一切手续都办好后不久,孙子赶爷爷奶奶走,不让二位老人在房子里住。老人说当初过户房产时说好的。孙子说他现在反悔了。

第二个案例,一对老夫妻,买了房子后,为了绕开儿媳妇,把房子直接写在孙女名下,理由是将来孙女上学方便。

房子买好,房产证到手不久,儿子和媳妇离婚了,因为孩子不到两岁,所以判给母亲抚养。这样一来,儿子不仅要每月给孩子拿抚养费,父母还被前妻从家里赶出来。理由是,房子是老人孙女的,孙女的法定监护人是前儿媳,所以前儿媳有权帮着自己的孩子处置这一切。

关于题主所说的,如果儿子还未成人,需要有监护人,那么谁是儿子的监护人,谁就能住儿子的房子。

譬如上述第二个案例,房子在女儿名下,离婚的时候,妻子是女儿法定的监护人,所以,妻子和女儿有住房权利。丈夫就失去了住房权。

希望这个回答能帮到你!

夫妻离婚协议房产归儿子所有,归儿子所有的基础是夫妻离婚,夫妻复婚了也就失去了房子归儿子所有的前题条件,如果是该房产沒有更名,即是没有完成增予,房子也不能算是儿子的,如果已经更名,那就是完成了赠送,房子自然还是儿子的了,

话说回来,反正都是自家人,房子早早晚晚也是留给孩子,能住就好。只是别被儿子赶出去便皆大欢喜了。

离婚协议房子归孩子实际上就是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孩子,这个赠与内容可以重新拟定一个赠与协议,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项下单列一条写上赠与内容,将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孩子这个协议不需要办理公证,只需要在协议上有父母及自己孩子签字,该协议就可以生效,每人都持一份,上面要有签订日期,将房产过到孩子是名下即可。

谢谢邀请;离婚的双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只要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协议完全表达自己意愿,作为具有独立思维和行为能力责任人,经过签字确认无误认可,只要领取了离婚证,这一纸协议在法律上立马生效。

如楼主所提,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一套房子归孩子,事后是不能收回的。离婚双方签订的协议,无疑是把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了孩子,房子的权属就不属于双方的了, 它的一切权利都归孩子拥有。

孩子虽然处在未成年中,对房子没有处置权,为了保证孩子的利益不受侵害,监护人对孩子房产就有监护的责任。如果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和生活,要将房子出租,或者是转卖出去,只要不损害孩子的利益,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这个权利。

如果说,离婚后一方后悔把房子归了孩子,事后要收回,得不到孩子监护人的一致同意,就等于白日做梦了。我估计后悔的一方是怕对方占了便宜,双方的恩怨还在继续。

既然已经离婚,就应该放下所有的恩怨,把重点转移到培养和教育孩子的身上,做些有益于孩子的事情,利于孩子成长,才是正确的。

离婚协议是个比较特殊的协议,它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考虑诸多因素而达成的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对于协议中双方约定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不能简单的当做赠与合同来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是财产性合同在财产转移之前,只要不违背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或经过公证,都可以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既涉及财产,还涉及人身关系,不能与赠与协议等同,他不是赠与合同,不想有任意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60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守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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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协议是民事主体双方意思自治的产物,协议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并且协议的主体适格,协议都是有效的。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房产划归给孩子,是相当于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孩子,赠与从法律上讲是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意味着需要小孩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根据法律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对小孩的赠与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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