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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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问李云龙,他非骂死你不可。两者相争勇者胜。都是大老爷们谁怕谁,打不过也要打,男儿都是有血性的!
私闯民宅的人未对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打伤不属于正当防卫,仍要付法律责任。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可分为两部分判断:第一,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第二,对于打人行为,尚未构成轻伤的(比如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轻伤及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般而言,打人行为较私闯民宅行为重,若构成故意伤害罪后一般不再追究私闯民宅行为,但可作为量刑的加重情节。
私闯民宅被打伤打死的,都属于正当防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私闯民宅就是违法犯罪。
私闯民宅打人、骂人、电话短信威胁的会受到治安处罚,情况严重的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我国现有的刑法应该修正,对非法闯入私人住宅者,宅主可以行使保卫家人的责任,万一非法闯入者被打行重伤或被打死,都属正当防卫,决不能让非法入侵者伤害到家人再进行自卫,那就等于没有起到保护家人的目的。家就像一个主权国家一样,对非法入侵者决不能心慈手软。但是前提是国家需要立法,保护公民住宅安全,否则家就不是安全的港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