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无身份者勾结有身份者、利用有身份者的便利共同实施犯罪,对无身份者一般是以有身份者的共犯予以定罪,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后者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这在有身份者本身就构成身份犯罪的前提下,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剩余1800字)有杀人,盗窃,抢劫,防火,贪污,受贿罪,重婚等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主体:是从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属于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
2、走私罪,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类罪主体。走私罪首先在海关法中被规定为单位犯罪,但必须注意:单位走私与借用单位名义走私的区别,根据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处理。实践中某种行为实质上属于单位犯罪,但由于该种行为刑法并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其犯罪主体,如盗窃罪,应当如何处理?高检的有关解释可以参考。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
还有很对,这里不多做举例,详情可以参考
刑法中纯正的单位犯罪一共有12个,分别是: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双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单罚)
妨害清算罪(单罚)
逃汇罪(双罚)
强迫职工劳动罪(单罚)/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双罚)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双罚)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双罚)
私分国有资产罪(单罚)
私分罚没财物罪(单罚)
单位受贿罪(双罚)
单位行贿罪(双罚)
犯罪特殊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
从形成方式上区分,犯罪主体的特殊身分可有自然身分与法定身分之别。
1、自然身分指人因自然赋予而形成的身分。如基于性别形成的事实可有男女之分,基于血缘的事实可形成亲属身分;
2、法定身分指人基于法律所赋予而形成的身分。比如,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现役军人或者军内在编职工的身分;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职责的犯罪,例如玩忽职守罪、渎职罪、贪污罪等,必须是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虐待罪和遗弃罪犯罪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脱逃罪和组织越狱罪,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才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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