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还真碰到过这样的员工,还组团去开虚假病条!
为了最大化控制这种情况的泛滥,建议办法:
1.要求公立医院的病假条、病历、缴费单,这三样齐全、统一才有效。这样会最大化控制弄虚作假。
2.重大病假,要求二级或者三级医院的证明才有效。
3.其实网上一直有不法人员虚开病假条、病历,那在许可的条件下去医院找医生复核,有一定的效果。
4.对病假方面弄虚作假严重的人,做严格处理、通报,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
5.弄虚作假或者缺勤太多,可以与绩效考核挂钩,减少企业资源浪费,让员工为了绩效减少弄虚作假的念头。
【事件】
李梅(化名)怀孕后,打算让孩子在美国出生,所以在怀孕6个月时就找了朋友开了自己有妊娠糖尿病的证明,并开了病假条,向公司请了产前假,提前前往美国备孕。
然而,在离预产期10天的时候,身处大洋彼岸的孙女士竟收到公司一纸开除通知。公司以李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将其开除。
公司方以没有如实提供病假条,将李梅开除。理由如下:李梅在2014年5月23日人已在美国待产,可是5月19日,却向公司提交了在某民营医院“检查”的证明。从空间上来说,这显然不可能实现。可见病假条为人代开,病假条为妊娠糖尿病证明,但李梅在美国时多次在其微信朋友圈晒自己吃禁止在得病期间食用的食品,可证明其生病系伪造。
【分析】
李梅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被法院驳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是依据第39条第2款,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作出的开除决定,并不违法。
开假病假单,不仅有违公司的劳动纪律,亦有违劳动者基本的诚信原则。构成严重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对于请病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提供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以便对病假的真实性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2、用人单位也可以对请病假的劳动者进行探望,这样既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关爱之情,也达到了用人单位了解劳动者病情的目的,客观上也起到了对劳动者病假的某种监控作用。
3、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病情有怀疑可要求劳动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核,出于保护劳动者的考虑复核的费用可由用人单位预付。
4、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是故意出具虚假病假单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病假应该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 2、劳动者生病,并且可以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用人单位无权不批准;如果算你旷工,并且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
必须开除。伪造病假条都不开除的话,公司还有什么威信?怎么管其他的员工?
正好和大家说说,收到员工的假单一定要去医院核实。一般医院要求人事人员带介绍信和身份证,以及员工假单原件去医院门诊办公室核实。如果有问题,正好开除。
但是还有一种员工很会泡病假,能开出真假单来,靠的就是真有病+夸大病情。
比如我们一个员工,腰椎间盘突出,其实真没那么严重,但她就是和医生说她下肢麻木,无法走路,医生给开了八个月假单。最后谈协商解除了,来公司的时候活蹦乱跳的。
谢谢邀请,一般来说,这种行为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公司劳动强度大,工作量大,工人不堪重负,想休息一下,只能以假病假条对付,实属无奈之举,鉴于这种情况工人应该和劳动部门反映,再和厂方协调解决工人的实际问题。
劳动法对病事假有相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对员工病事假也有具体的实施办法。为达到个人目的企图假借病事假请假是十分错误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将被作为旷工处理,还会受到相应处罚。现实中假的病假条确时有发生,这些假的病假条大多是通过不正当渠道或熟人朋友从职业操守低下的医护人员那里得到。更有些人是从办假证人手里得到。
公司如果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员工提供虚假资料至公司”等类似的条例是可以根据公司的制度处理员工的法律依据就是公司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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