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行为是法人行为,法人代表签字必须加盖公章才具有公司级别的法律效力!
1、合同成立。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定的对外代表公司的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就代表公司认可合同条款。
2、是否生效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合同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签订合同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领导签字以及盖有公司公章,不能代表公布,仅能代表批准。因此,如果你看到一个公司制度以大多数人都能知道的方式表现出来,而公司领导及决策者都没有提出异议,就可以推定他们已经批准该制度,那么该制度已经公布并且生效了。希望能帮到你!
公司是法人,没有公章不能被认可,相关人员签字可以理解为对该规章制度的认可,但不应理解为是公司规章。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制定除了内容需要合理合法外,还需要程序合法。
所谓程序合法意思就是公司在制订和修改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如必须通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通过后还需要公示。
若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公司无法以此作为处罚员工的依据。
题目中的“公司文件”是指合同还是公司单方发布的管理性文件?存在疑问。但结合日常生活,笔者理解为“合同”,也就是说,问题想说的是“只有公司盖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的合同效力如何”?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可见,无论是《合同法》还是即将实施的《民法典》,都是用了“或者”,这就表明,签字或者盖章有一个就可以了,除非双方明确约定需要两者都需要。《民法典》在原有的盖章、签字之外,另增加了“按指印”的规定,也值得关注。
1.关于只盖公司公章而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效力问题。
个人认为,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一般只盖章就可以成立并生效。虽然有些合同签署栏列着有法定代表人,但没有其签字,只有盖章,也并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有例外情况是,如果合同约定了,合同需经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后生效。例如合同的最后一条这样约定:“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若没有签字则合同不生效。
但多数合同最后一条是这样约定的,“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则合同一般只要盖章就成立并生效。
2.另需说明的是,合同只有盖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的法律风险在哪里?
可以说,一般情况下,合同只盖章,满足了生效条件后,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并不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假如,合同盖的是假的公章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的签字,则很难认定公章是谁盖的,也即难以追究使用假公章的人。
因此,为了防范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签署合同时,建议既盖章又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另外,该法第三十七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因此,合同没盖章,但只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履行主要义务,就算有效的。
既然是公司的管理制度,肯定是要盖章的。盖章是表示了该文件生效的确认,盖章的原件需保存在档案室,可以复印盖章后的文件到相关受文单位,如果版本更新了需要及时替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公司管理制度,不论是程序文件或是通知、公告、规定等,一律都要盖章。补充说明:
1、在做好制度会签流程时,为保证制度下发后的执行力提高,一定要做好文件批阅单,有待完善、修改补充的地方一定要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来。
2、在制度盖章时,一定要针对制度的不同类别区分对待:要注意公司红头文件一定要加盖公司行政章;属受控文件系列的管理制度,如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工艺、设备等管理制度,要加盖带分发号的受控文件章;公司内各职能管理部门下发的普通管理制度,如一般通知要求规定等,是可以加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内部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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