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再审申请_刑事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1:59:52 人阅读
导读:申请高院再审,申请书需要填写律师的名字还是当事人名字?为什么?再审申请人自然是当事人本人,而不是律师。即便委托律师再审,再审申请书也未必需要填写律师名字,只要将...

申请高院再审,申请书需要填写律师的名字还是当事人名字?为什么?

再审申请人自然是当事人本人,而不是律师。即便委托律师再审,再审申请书也未必需要填写律师名字,只要将委托手续提供给法院即可。另外,律师代理是分阶段的。再审属于另外一个阶段。原来一审二审可能是这个律师代理,但若双方没有再审代理的约定,那律师是没有代理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更不需要把原先代理律师的名字写上去。

可以。只要是认为法院判决错误,就可以申诉。上诉不是申诉的必经程序,没有上诉同样可以申诉。

除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其他案件都可以自己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这是法律关于再审管辖的规定,但如何申请这个还是要看地方高院的规定。以福建省为例,以前是可以直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现在双方是自然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也是需要向中院申请,再由中院转交至高院。

若从规定来看,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可以向高院,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那这样就有可能出现两边受理审查的情况,统一法院受理申请,就能避免这个问题。另外,申请再审涉及一个调卷的问题。因为高院是没有任何案件材料,在审查是否再审时必然需要调取全部案件材料。而中院二审终结之后是会将一审的案件退还给一审法院。所以高院单单调卷这个环节就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若由中院受理并统一移送案件,这样事情也更加方便。

在刑事案件中,所谓的指令再审,其实就是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决定再审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也就是说,上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再审申请后会依法核实案件,经过核实如果认为案件确实存在错误的,有权由本级人民法院“提审”,也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提审和指令再审本身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为了纠正案件中存在的错误。但是,一般出现指令再审的原因是上级法院认为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更为适宜。

当然,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但是认为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写到这,有人肯定会问了,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不是更好吗,而且更具有权威性,为什么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呢?

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法律规定显示,指令再审案件原则上应当是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之前没有办理该被指令再审的案件,不会受到固有认识的影响,由其重新审理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纠正原判决、裁定中的错误。

同时,上级人民法院接到的申诉案件比较集中,如果都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会影响审判效率,影响诉讼时效等因素的出现,反而不利于当事人依法维权。

如果出现指令由原审法院再审的案件,是基于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为了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等诸多因素去考虑的。比如,原审法院自己犯的错误,由自己去纠正,这样会很好的化解社会矛盾等。

另外,无论是上级法院提审,还是指令下级其他法院再审,亦或者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都会从是否能够公正审理再审案件,是否能够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等诸多因素去研判,不会草率提审,更不会草率指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五十五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刑事案件再审指:一审已生效或二审判决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受理法院认为确实有再审必要。这里指出的是第一审已经生效,如果是上诉期内,那是二审案件,另外,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意味着结束。所以说,再审制度是对二审终审制度的补充,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再审一般是程序上审核,包括对审判过程中有没有程序上的错误,即时纠正。但是随着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对刑诉案件司法解释,现在再审制度越来越完善,不仅是书面审核,而且在规定时间回复当事人,是否进行开庭审理。这样防止行于表面,给当事人最后程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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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上级领导好:我觉得这一审有些事实证据不清,我还有证据能证明我没有那么大的过错,希望领导比准我的要求,重新审理这个案件吧!

申请人:某某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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