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种类似的家庭约定在生活中很常见,只要写个家庭协议即可,在协议中把居住权利和条件约定清楚,大家都在协议上签上字 ,就不会发生强行驱赶的问题, 即使发生矛盾,到法院也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不用担心自己无处居住的问题。
房屋的权属主要是以产权证上的人来的,如果产权证上没有另一个人的名字,只要产权人同意居住,那么另一个人就可以居住,至于居住权因为在产权证上没有名字,除非是直系亲属或者由夫妻关系的话都不太可能有居住权,如果产权人不同意居住的话完全可以报警把另一个人赶出去的。
这种情况楼主非常被动,因为你们当初离婚并没有把你的居住权写入离婚协议。这就使你没有证据证明有居住权,因此你现在必须想方设法收集落实证据,以便打赢官司。否则就要有输官司的思想准备
可以卖。
处置房产,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所有权人的权力。根据《民法典》房子里别人有居住权产权人也可以卖房,但居住权人有优先购买权,居住权人不同意购买时 ,产权人可以出卖房屋。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冲突以原合同为准_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以什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