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不能。医院诊断书,病历,住院费用明细等这些只能证明住院的经过,出院证明是单独的一张纸质文书,上面有患者的本次诊治的各种信息,它的作用是医院诊断书,病历,住院费用明细等不能代替的。
可以印的东西有:病历首页,住院证,入院志,出院小结,所有检查化验报告单,医嘱单,体温单。
患者带本人身份证去医院病案室复印,或把身份证交给家属委托办理,家属也要带身份证。
按规定病历保存在30年以上,所以一年之后是可以办理的。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需要提供:
1.出院发票或出院证,这个主要是可提供住院号方便查询,医院看一下就行。其实按照患者的姓名也可以进行检索。
2.患者本人身份证(如本人复印,带这个就够了)代理人办理的除以上证件外,还需带:
3.代理人身份证4.患者与代理人的法定关系证明(户口在一起可使用户口本,夫妻关系可使用结婚证,户口不在一起可去单位或居委开关系证明)5.申请书6.患者对代理人的委托书不用开证明,拿上这些东西去病案室进行复印即可,有些医院要求没有这么繁琐。住院病历原件由医院保存,提供给患者的只能是复印件,其中病历首页、出院记录表、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各种检查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体温单、各种知情同意书等“客观病历”可以复印,而病程记录、会诊记录等属于“主观病历”,原则上不对患者进行复印。门诊病历(通常所谓“小病历”)由患者本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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