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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翻建父母房屋的归属判决_法律怎样判定儿子翻建房产归父母还是儿子?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16:47:13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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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谢谢朋友邀请!房子确权后,子女就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如果翻盖,走合理合法的层次和承序,我想是可以翻建房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老人去世,可以继承...

谢谢朋友邀请!

房子确权后,子女就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如果翻盖,走合理合法的层次和承序,我想是可以翻建房子的。

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老人去世,可以继承老人遗产的有老人的老伴,老人的父母(还在的话)以及老人的子女。
哥哥既然先于老人死亡的话,哥哥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综上,你父亲的亲哥哥的亲生女儿有继承权的。

我的主张,家庭财产分配方式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家人坐下来谈,协商一致,一般都是能分配下去的。达到用法律来维护权益的地部,亲情会受到无故的伤害。

老家房子是儿子出钱建的宅子,地是父母的,父母的其它子女有分配权吗?

首先,从法律上讲,房产是个人的。

无论是《物权法》还是《财产继承法》都有规定,房产是私人才产。即然老家的房子是儿子一个人出钱修建的,无论从法律上讲,还是从道理上讲,房子所有权都是儿子一个人的。比如房子遇征占拆迁,房屋拆迁费用应该归儿子一个人所有,其他家庭成员是没权利也没道理参与分配的。

其次,从法律上讲,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农村户口人员共享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时还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作为以户为单位的家庭人口共享,其次,户口已迁出农村的家庭人口是没有使用权的,有法定使用权的家庭人口必须是农村户口。所以,对于户口在农村的所有家庭成员,都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宅基地被征占或者合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或者转让费应该由所有农村户口家庭成员共同分配。

再次,从道理上讲,宅基地使用权应该由全家人共享。

因为父母子女都是一家人,父母有护养儿女义务,儿女有共同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人员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应该大家共同享有。房子由儿子一个人出钱修在一家人的宅基地上,如果其她子女要分配房子使用权,应当将房子造价按弟兄子妹数量平均分摊,需要分配房子使用权的子女就得按房子人均造价补偿给儿子,不补偿儿子是没道理也没权利分配房屋使用权的。

总之,家庭财产的分配可以参考法律为依据,兼并家庭责任的亲情关系为主的分配方式比较好,这是阿洪的个人观点,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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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可以分开,房产一般看出资比例和当事人陈述,确定房产所有权。办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按证面标注的为准。

01.你的提问很巧妙,回答也只能是模棱两可。好多事进可攻,退可收,都不违犯大政策。

02.最完整的回答和权威解释在当地村庄支书和村主任,这最管用和起效,也最具体,合乎村规民约,也不犯大错。你可前去咨询。

父母在世的时候,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出资翻建或新建了房屋,如若没有特别约定,原原宅基地证上的使用权人是你的父母亲,那就属于父母的财产。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也就是说理论上属于你父母的财产,会随着继承而转移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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