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需要什么_期房预告登记如何办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6:33:02 人阅读
导读:(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本人身份的证明;(三)已经登记备案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的证明;

(三)已经登记备案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抵押合同原件;(4)主债权合同原件;(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7)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本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

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4)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4)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通常,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会就房屋买卖事宜到房管局备案,备案后可由开发商办理预告登记,开发商不予办理时,购房者可自行办理预告登记。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如下资料:房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如首期款收据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如果朋友们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先关注中顾法律网头条号咨询,头条号内也有相应文章进行说明。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办理产权登记,逾期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如下资料:房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如首期款收据等)

需要!

办理不动产权证,其实很简单,带上相关的材料去交易中心对应的窗口办理即可。

(1)办理前夕的材料准备,包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预告登记证明,产权人本人及证件原件等相关材料。有材料缺失的情况,均需要先补办对应缺失的材料。(若是拆迁房的,需要拆迁协议,以及拆迁办开具的票据和结算单)

(2)办理现场,大部分地区的房地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都有具体的流程指示标,先排队取号,等待叫号,然后按照指示标的引导到对应的窗口办理手续。

(3)办理中的缴税领证(或者回执单),办证需要缴纳契税,工本费,印花税等,需要现金或储蓄卡,不能刷信用卡。

(4)办理之后的领不动产权证,针对不能当场领取不动产权证的,领取回执单,根据回执单上的领证时间,再一次到指定的窗口领证。

补充:新建商品房办证可以自己去办理,也可以和开发商统一安排去办理的工作人员一起去,材料都齐全了,办证就很简单,到了交易中心自然而然的就都知道流程了!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有以下手续:1、确定开发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与开发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3、申请预告登记。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房地产商品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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