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连续状态如何认定_怎样理解犯罪的连续状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3:59:09 人阅读
导读:一个人为什么会连续犯罪,与影响和支配个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活动或心理因素有着一定的联系,心理学上称之为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动机和支配力量,包括个体的认知、...

一个人为什么会连续犯罪,与影响和支配个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活动或心理因素有着一定的联系,心理学上称之为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动机和支配力量,包括个体的认知、情感、意志、需要、动机、兴趣、习惯、个性倾向和心理特征等等。



当一个人个性心理特征开始发生变化,意味着这可能是犯罪倾向的早期症状表现

人的个性心理倾向决定着一个人的态度和活动的倾向性、选择性和积极性。倘若不良个性心理越来越突出,例如极端的利己主义,意味着个体的行为接下来将产生巨大变化,以下四种情况,是个体易产生犯罪行为的心理特征

1.精神压抑

个体前期遭受过较长时间的精神折磨或精神压抑,其症状表现为较长时间的焦躁、嫉妒和不满。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疏导,很容易发展成为病态心理,从而产生犯罪行为。

2.恐惧权力丧失

通常,位居高位者,尤其是长期行驶权力者或集权者,会有一种害怕权力丧失的紧张和恐惧,表现出害怕、担心、焦虑的心理特征。有的时候,走得极端了,就会为了紧紧抓住权力不惜铤而走险。

3.目中无人的权势者

拥有权势的人还有另一个特征,即掌权之后得意忘形、飞扬跋扈、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以至于为了一点小事,可以牺牲别人利益,甚至触犯法律,比如滥用职权受贿,导致国家和社会利益受损。

4.极度的虚荣心和无底线的贪欲

个体对权势、财色的过度嗜好而产生的病态心理,导致个体对权、钱、色等的无限度的疯狂追求,不嫌多,贪得无厌。



不良的行为习惯是一个人犯罪的隐患

个体本身所具有的一些不良行为源于内在的不良心理,如果行为得逞,会反过来强化其不良心理,使不良心理不断恶性发展,最终形成犯罪心理。

下面三种行为模式极有可能强化不良心理

1.模仿和学习不良行为

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青少年中。青少年正处于精神独立与生活依赖的矛盾期,心理处于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由于强烈想证明自己的成熟,又缺乏社会经验和识别能力,他们会模仿一些成年人的言行举止,尤其是社会名人、当地名人或者明星、影视剧里的情节,并视之为成熟的表现。这种模仿和学习直接影响青少年行为的方向,并且给其心理结构增添了消极成分,对于一些本就有着心里缺陷的人而言,可直接诱发犯罪心理并付诸行动。

2.有害的行为习惯

所谓习惯,一定是由于重复而巩固遗留下来的,比如爱撒谎、爱贪小便宜、好逸恶劳等,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正,多次重复,慢慢就会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自动化了的恶习,在特定情境或不良因素的作用下,触发犯罪心理。

3.不良行为活动

不良行为有很多种,包括赌博、诈骗、欺凌弱小、校园霸凌、扰乱公共秩序、看淫秽视频等等。这些行为活动对个体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削弱一个人对不良诱因的抵抗力,如果通过这些不良行为满足了心理需求或其他需求,很容易在内心肯定这种行为方式,并再次重复行为活动,最终形成犯罪。



性格缺陷对个体犯罪的影响

一些人经常犯罪,和他们的性格有一定的关系。

1.吃不了苦

这类人一般性格上比较懒散,不喜欢工作,或者经常跳槽、辞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最后没有工作,导致生活常常陷入困境而伸出罪恶之手,如盗窃、诈骗、赌博等等。

2.意志薄弱

意志薄弱的人容易被诱惑,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可能一本正经或者很老实,但只要诱惑力足够大,他们也会向别人的财产等伸出罪恶之手。比如贪污等等。

3.脾气暴躁、有暴力倾向

本身脾气暴躁,情绪调节能力差,尤其当事人太过自我中心,听不进别人意见时,如果他人和自己言行不一致,很容易看不顺眼,甚至一点点小事都可能炸毛,易激惹,很有可能犯伤害罪或杀人。

4.性欲亢进、无法克制

这个群体的人可能平常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但是性欲又比较高,自己无法控制,往往容易犯猥亵罪或强奸罪。

5.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只要是自己想要的东西,不管什么情况,都会用尽一切手段得到,这样的人往往很危险,随性犯罪。性欲高涨时袭击女性;看人不顺眼时诉诸暴力……他们通常是从小娇生惯养,被溺爱长大的,抗挫能力差。



除了心理特征、行为模式和性格缺陷,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与心理变态是连续犯罪的大群体

反社会人格障碍也叫犯罪人格,是一种具有犯罪倾向的人格,其内心心理与外显行为具有统一性,个性具有持久性,为罪犯所特有的人格类型,其主要特征有:

1.极具攻击性

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大多具有高度的冲动性和攻击性,但并非所有的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都有暴力行为,有一部分具有攻击行为,而另一部分则表现为社会退缩。

2.无羞耻感

对于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而言,缺乏与焦虑相关的自主神经反应,无羞耻感。25%的反社会人格具有焦虑和抑郁特质,属于恶劣性精神病态人格,与不具备焦虑抑郁的反社会人格障碍相比,他们的智力功能困难,存在自杀观念、易激惹,并且可能办法其他神经症特点,不排除是人格障碍与焦虑抑郁共病的表现。

3.行为无计划

他们的行为大多是偶然的、冲动的或本能驱使的,没有计划性,属于单纯性反社会,但有一部分往往事发前有所预谋,这部分人较复杂。

4.社会适应不良

社会适应不良是很多人格障碍与精神疾病的共同特征,反社会人格障碍也不例外。由于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力,不能从经验中吸取教训,因而有着一种持久而牢固的适应不良行为模式。

除了反社会人格障碍,一些心理变态群体,也是犯罪连续的高危群体,比如恋童癖、性心理变态(如真人皮胶娃娃、性虐待等)。



法律执行力度等社会因素

一些人之所以连续犯罪,法律的执行力度是很大的一个影响因素。

最典型的例子,家暴。很多人视家暴为私事,不够重视,以至于要么一方被家暴致死,要么被家暴者忍无可忍而行凶。

再比如,儿童和女性被性侵,前段时间那个女律师在大街上被人突然猥亵,接案民警居然说持续时间短,危害小,不予立案,女律师一怒之下将公安告上法庭。这种接案态度无形中助长了一些人猥亵女性和儿童的犯罪心理,他们会觉得我是摸两下,没造成实质性伤害。

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有着犯罪性质的明星,如那位多人运动的聚众淫乱罪犯,没有给予封杀,媒体这几天还大肆报道其520那天发长文告白,助长社会不良风气,影响青少年的三观,这也是加重犯罪连续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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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同时,该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连续状态,是指当事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行政违法行为,并触犯同一个行政处罚规定的情形。在认定违法行为是否处于连续状态时,应当允许独立的违法行为之间存在适当的时间间隔,且间隔时间不宜过短。

连续犯罪是多次犯罪。如:实施数次杀人、强奸等等。例如河南的杨新海杀人案,杨连杀67人的行为就是连续犯罪,杨杀某A后,其“故意杀A”罪已终止,再“故意杀B”,则是连续杀人。继续犯罪是一案的延续。如假设杨案中杨杀某人时,从找工具,到踩点,到杀人,到没杀死回来再杀,到逃跑的整个环节,都是继续犯罪,其找工具踩点(预备),到杀人(实施)的各个环节是杨杀某人案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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