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每周工作40小时,超出的应计算1.5或2倍的加班费,既然是工作时间,当然吃饭、午休的时间都不会计算在内的。
除非你能举证你的岗位是不能离开吃饭的,而且在岗位上吃饭也是经公司允许的,这时吃饭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时间。而午休的定义,就是休息了,当然不能算。
我是海棠老师,擅长企业战略顶层设计、劳动法、税法、人力资源规划、薪酬体系设计、绩效效能提升,如果大家日常工作中有遇上棘手问题,欢迎大家留言咨询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每天上下班具体时间。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工人工作十二小时,符不符合劳动法:
一、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每天八小时,延时加班不超过三小时。12小时,每天超时了四小时,多了一小时!
二、现在,很多行业都还采用两班倒,即每班12小时,这样做,工人非常辛苦,特别是倒班时,有一班要上班长达18小时,否则倒不过来!
三、请各位企业主多为员工身体健康考虑,不要把员工当机器,压榨他们的剩余价值。
四、请劳动者遇到这个情况,立即向劳监部门举报!
我是头条职场反黑第一人朱光兵。2010年我曾率12网友卧底深圳富士康(可百度:富士康朱光兵)。现已在头条累计为500多网友提供咨询及帮助,为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劳资问题。如果您有需要,请及时添加关注,发站内私信,我保证一一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