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迟到交通事故工伤认定_上班迟到出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0:17:46 人阅读
导读:1、上班迟到发生交通事故,只要你不是你的主要责任的话,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1、上班迟到发生交通事故,只要你不是你的主要责任的话,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可以。

1、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算工伤。

2、疾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工伤。

之前正好写了一篇头条是关于该问题的,拿过来给你作为参考:

今天恰巧看了两个案例,都是员工未向公司请假、未经公司允许早退,并在回家路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产生伤亡,职工因此申请工伤认定而引发的纠纷。问题:该情形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呢?楠楠律师先来分享今天看到的两个案例,分享案例之前给大家统一一下认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正常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案例一:湖南省高院(2018)湘行再24号判决书认定为工伤。

职工提前下班系早退,属于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故早退行为与工伤认定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认定是无过错认定,受伤害职工是否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不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因此,该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案例二: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19行终131号判决书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行申1339号裁定书,认为该情形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院认为:上下班途中除考量职工是否在上下班之合理路途中外,还需参照上下班合理时间因素综合判断,只有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擅自离岗系对单位利益的损害,若将其视同为正常下班,并让单位承担该有害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显然对单位缺乏公平。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职工与同事已完成正常交接班或已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而提早下班,职工前述提早下班应属擅自离岗行为,该行为不属于职工正常的上下班范畴,不符合上下班途中的时间要求,因此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这里,楠楠律师其实想要借这两个案例告诉大家两个问题:

第一、我国现行法律确实存在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能说哪种判法不对。这种现象是多种因素综合产生的结果,比如法官对于法律规范的理解差异或对于案件事实的认识差异,另外还有对于自由裁量权的不同的把握尺度或者对于案件的社会效果的权衡因素等等所导致的。

第二、作为“庭审”以外的人,我们没有经过庭审过程,没有对全案证据进行分析,没有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那么导致我们对于案件的认知要远远小于法官,因此不排除我们“庭审”外的人对案件的理解存在偏差或误会,导致我们对案件的评判错误。

另外再提醒大家一点,我国并非判例法系国家,因此遇到具体的案件,法院对于已经生效的相关案例一般只作为参考,除非最高院的指导案例,或者基层法院对于当地中级法院和所在省高级法院的生效判例认为指导意义大一些。

首先,要肯定你是在当地因工作需要也许去客户厂家联系业务或购某产品的标准配套件,也包括因公出差途中等等与工作搭界的原因,偶然发生交通事故,理应作工伤。

至于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问题,先不急,首先你要先去医院就医后,根据医生的诊断护理养伤后,能正常的走动,保存好病历卡及相关摄片CT等病历资料,然后去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保工伤验证机构,

将所有病历资料交给该机构申核,看结果工伤达到几级程度,再由社保工伤机构处理相关赔偿费用,而不是单位作为赔偿责任人,因为单位为你在平时每月已经投保了工伤险,所以具体赔偿应有社保机构负责解决。

上班迟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认定范围。”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如果单位同意职工早退的,职工下午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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