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能分到遗产_什么情况下不能继承遗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1:52:56 人阅读
导读:问题:我与妻子结婚15年未能生育,1995年收养一养子吴铁。1997年初,我妻子39岁时怀孕,后因难产而亡,生有一女。在分割妻子遗产时,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分给吴铁...

问题:我与妻子结婚15年未能生育,1995年收养一养子吴铁。1997年初,我妻子39岁时怀孕,后因难产而亡,生有一女。在分割妻子遗产时,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分给吴铁一部分。请问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养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定的收养程序而产生的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母。根据《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承法》第10条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是互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视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自然应互有继承权。

由此看来,你养子吴铁对你妻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你应依法分给他应得的部分。

第一继承者有多位同一顺序继承人,且继承者没有明确表示意愿,如继承人之间有争议,不能马上继承。第二继承人骗取遗产继承。第三遗产被法院扣押

如果这份遗产完全属于你, 可以采用遗嘱的方式确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可以剥夺配偶的继承权。

谢谢了,父母去世后有的独生子女,或是多女都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那就是父母在时吃着国家的伍保或各重各样国家的照固,花不着子女的钱的户,父母的遗产全该集体所有,。如果父母在世时,没有当伍保,和低保,困难,贫困都没有得到,全是女儿完全照固的,那女儿,和,儿子,是完全一样的权力继承父母的全部才产,这是国家政策,别人都是无权干于的。

继承法第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现实问题郎某是位退休老人,老伴早已去世,儿子小郎在国外定居。老人一直由远方亲戚鲁某照顾,鲁某对郎某照顾有加,一直尽心尽力地扶养郎某。数年后,郎某去世。小郎在得知消息后,回国料理了郎某的后事。在继承遗产问题上,鲁某要求适当分配遗产,但遭到了小郎的拒绝。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律师解答依据《继承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在这则案例中,鲁某在小郎不在国内期间,承担起扶养郎某的责任,在遗产继承上,鲁某可以适当分得遗产。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1.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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