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房东与租客存在着租赁合同关系,房东有义务提供房屋给租客使用,租客有义务按时缴纳租金。
那么,欠房东房租。房东可以换锁,这种情况违法吗?如果房东没有向当事人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不可以换锁,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若房东已提前通知租客,则此时租客的行为视为不履行租赁合同,房东可因此不再与租客续约,可以换锁转租他人。但是,房东仍要履行后合同义务,即保管好租客遗留的财物,待其取走。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商铺租户拖欠房租,出租人能否锁出租商铺的门锁,需要根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如果锁门锁符合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可以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锁门锁。另外,对于拖欠房租的行为,出租人可以依法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我邻家他租房子发生过此类事,只不过是这个租户不欠他房租。他们夫妻还有一个妻弟三个人租住,好像是做装修之类工作。因为,他要租我家房子,因为人杂,又要把旧家具搬进来,还要价位低,我没租,他们租了我邻家的房子。
邻居说:他们搬进房里一个大立柜,有时家人也来,反正挺闹腾 。后来,到了交后半年房租的时候,他怎么也联系不上了他的租戶了。后来,听说他们做生意赔了跑了。可是,屋里的东西挺多,虽不值钱,但也是个人财产 。
我建议你还是先联糸租户本人,我们租房子要在公安局报备的。先说一下我邻居,渲,打了多次电话他也不接。后来,他换了一个电话打,他终于接了,说在南方了。屋内东西,他随意处理。邻居就收拾出去,扔的扔,送的送。现在,他干脆把房子卖了。
我觉得你可以通过打电话、微信再联糸一下,实在联系不上,拍照找物业、片警给你做证。开锁、打包,放在一处。保留三月,实在联系不上,又不是贵重物品,再处理为好。
也有特殊情况,一个武汉人租我外地房。因为疫情我家无法清房,也无法出租,直到疫情过后,他们才把东西拿走。
如不是特殊情况,清房要有人证,物证,合情合理合规最好。
当然合法、合理!否则签定租赁合同干嘛呢?拒交租金就是违约、就是失信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