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伤证单位能辞退吗_工伤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4:50:20 人阅读
导读:问题都沒解决好坚决不同意只要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其中用人单位要与有工伤残疾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只要不违背《劳动合同法》...

问题都沒解决好坚决不同意

  只要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其中用人单位要与有工伤残疾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只要不违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第四十一条,就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看你是否伤残,有几级,目前状态该岗位不合适是否可以调岗。

如果只是工伤,没有致残,当然没人希望如此,这种情况医疗期满可以很辞退 如果有伤残鉴定辞退,需看具体情况,有可能性的,但有一次性支付相应赔偿,这个不是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是有关工伤伤残鉴定情况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对该员工依照该法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所以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能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主动解除,但不建议)。

假如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该员工可以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维权,如果单位还是执意要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就是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向员工支付在其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的工资收入。

发生工伤后,最重要的是要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一步非常重要。

以上仅供参考,以当地人社部门咨询意见为准。

顺祝你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