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案例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做什么用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9:11:45 人阅读
导读:这个问题看似一个问题,其实是几个问题,很多农民有自已土地,其实对土地权利义务并不了解,回答朋友的这个问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答:一、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一...

这个问题看似一个问题,其实是几个问题,很多农民有自已土地,其实对土地权利义务并不了解,回答朋友的这个问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答:

一、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一本证书,是指有土地所有权的被承包方(国家或者村集体委员会)将土地的经营权承包给承包方(农户)经营并向农户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书》,相当于原来的土地承包合同,上面明确了承包人和被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土地承包期限。

二、承包自己的土地给别人叫土地流转或者出租,往往是以签定书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流转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签协议主体是你自己和来承包你土地的人。上面所说的承包证,发放主体是国家,承包方是农户即指你。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明的是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包括承包权和经营权两项,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村委会。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你可以自己经营土地,也可以承包给别人经营。所谓土地三权分立指的就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项权利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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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确权确的稀里糊涂,我们家五块地,没有一块地能对的上位置的,也不知道这确权怎么弄得,证倒是发了,发了几天又收回去了,现在又没动静了,地方干点啥事都瞒着噎着,村民了解的稀里糊涂!!!真该整治一下了!!!

这位网友好!针对提问我是这样想的,说来与你聊聊,同时,希能看到有法务操做经验的条友说说你的看点,意见。

一,从发问信息看,说违法变更了土地权属,不知是村上,镇上,还是哪个部门,依什么根据,理由呢,你无文字反映。

二,现在,农村土地,确权到户,,到人了,怎么还有这事?

三,从国家,政府这儿讲,土地经营以稳为主,这是主流主导。

土地的变更权属有严格的法规规定和操做程序,任何人无权任意,任性。

由上,所讲,违法,必经有实施违法行为的部门,①,或是村委会,②,或是乡镇政府,③,或是哪个部门。

既然,你有理,说有人违法,则视违法性质,权属,范围等,依法亮剑(见),告他们。

依法治国,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法规面前无特殊,贵贱,这是保证社会公平,公正的通则。

2019年刚拿到土地证就只有10年承包经营权,这合理吗?

2019年刚确权的土地,在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同时,上面的确是标准只有10年的承包经营权的。这是正常的,也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的。

我国的二轮土地发包期是30年,是从1997年开始的第二轮土地发包,承包期30年,那么就是到2027年时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而土地确权是在2018年进行的,离2027年到期自然还有10年的承包期了。所以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承包期是10年是很正常的。

有的人说不是说土地承包期顺延30年吗?的确是二轮土地发包期顺延30年,但是不代表二轮土地发包是60年啊。所以,在2027年二轮土地发包到期之后,您只需要去村委会重新签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更换一个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可以把耕地承包到2057年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制订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确权发证。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延长土地承包期后,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农户颁发由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以上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实际上代表着国家对于承包方承包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其有关“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等文字表述,实际上是引述国家规定。只要国家有关规定不变,这些内容就具有法律效力。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是农民朋友关心的大事,因为这件事事关自身利益和权益问题。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工作各个地方的工作进度差异很大,有的地方已经早早的完成了此项工作,而有的地方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全面结束。具体全国的结束时间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应该是今年的9月底前,具体到地方还需要看地方上该项工作开展的怎么样了?

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是为了今后便于土地的流转经营,大家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核查基本信息是否准确;这个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人口、地址等。二是核查登记的承包地面积是否准确,还有四至是否清楚。三是错误信息及时反馈。如果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面有什么错误的信息,应该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因为每个地方都有一个时间段是用来处理错误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的,一旦错过了这个时间段,想要再修改就比较困难了。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为了更好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家应该积极配合,并对有关问题及时作出反馈,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土地使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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