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_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出嫁的女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23:04:37 人阅读
导读:这个看什么地方吧,在我们当地政府拆迁出嫁女是没有宅基地的。当然也就没有继承权利。我亲眼所见田改的时候,村委会开会。有个妇女大概四五十岁,被娘家村委会邀请开会。讨...

这个看什么地方吧,在我们当地政府拆迁出嫁女是没有宅基地的。当然也就没有继承权利。我亲眼所见田改的时候,村委会开会。有个妇女大概四五十岁,被娘家村委会邀请开会。讨论田地的问题,他是独生女。他父母过时几年了,田地补贴他一直在领,现在要求他把田地退出来。因为人口越来越多,村里田地不够。所以最后他还是退出来了。还有一种是风俗问题,我们当地一个村全一个姓,共一个祖宗。女儿女婿是不可能在村里建房子的。第一,宅基地不够,第二,排外。当然如果在镇上或者市里的房产宅基地女儿继承是可以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可以继承的只是父母房屋的所有权,这一点,必须明确。所以,出嫁的女儿是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的。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意识里,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闺女出嫁以后,就属于外人了。其实,这是封建思想在作怪。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继承父母遗产方面的权利是均等的。所以,出嫁女也是能够继承父母在农村房屋所有权,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具体的情况,要分别来对待。

娘家没有兄弟姐妹的

有的出嫁女在家里是独生子女,娘家没有兄弟姐妹,像这种情况,父母在农村的房屋理所当然由女儿继承,没有到期的承包地的经营权也会由女儿接手经营。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父母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变相由女儿继承。

娘家有兄弟姐妹的

过去农村,一般的家庭都不止一个子女,像这种情况,父母的遗产就会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作为父母的女儿,和儿子一样享有继承权。我国的继承法当中具体的规定提到,如果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是处于法律上面所规定的同一个位置,那么遗产的分配是要平等分配的。儿子和女儿都属于同一个位置的合法继承人,所以对于父母的 房屋的继承使用方面,女儿和儿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利。

如果出嫁女没有尽到相关的赡养父母的义务而遗弃了父母,或者是有严重虐待父母的行为,就失去相应的继承权

农村有很多不孝顺现象,街坊邻居提起来都会指着脊梁骨说,某某人的闺女是个生分崽子。也就是说,有的做女儿的在平日里,父母在世的时候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或者是父母在世的时候,曾经虐待老人而被兄弟姐妹们谴责,相互间互不登门。等到父母去世后,又要继承遗产。像这种情况,就失去了她的继承权,是无权继承父母在农村遗留的宅基地上的房屋的。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作为子女的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应尽到赡养义务,这是做人最起码的要求。只有对得起良心,在父母百年之后,才能够心安理得地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

如果是生前的赠予,那不同于继承或遗赠,可以理解为流转

按照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流转。在满足流转的条件下,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出嫁女儿。具体来说:

一、已出嫁的女儿必须是农村居民,且同属于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另外,必须已经独立分户

二、已出嫁的女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

三、宅基地本身要具有合法性,是经过审批的,是可以拿到产权的。

四、赠予行为,要经过该农村宅基地全部共有人的同意。除了户主,共有人往往还有其他兄弟姐妹等。


如果是遗赠,那可以理解为继承(遗嘱继承)。

可以不受前述四个条件的限制。但是,遗赠只能赠予个人财产,其他共有人的份额不能处置。


不管女儿是否出嫁,只要和父母没有断绝关系,并且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没有虐待老人很严重,女儿就有父母的继承权。

首先要看父母是否立下了遗嘱,如果立下遗嘱那么法律尊重人的意愿,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出嫁的女儿也是遗产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不是看女儿是否出嫁,而是看是否尽到赡养义务,有没有被剥夺继承权。

仅从从法律上,出嫁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不过搁我们那农村,财产基本由儿子继承,毕竟父母的养老都是儿子承当的

回答,农村老人的老宅基地,儿女能否继承?

一,宅基办证没有,上面有房吗,办了房产证,还是没有房产证,若有证书,户主是谁,子女分户没有,若没有分家,哪么老人的宅基,子女可以继承,可以长期使用,其它无人干涉。

二,上级文件规定,一户一宅,是户主的使用权力,若有一户两宅,房产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有权收回,若不同意收回的,根据上级文件指行,按平方收费,每平方最低交纳25元,最高达到每平方60元,按总平方計算,依法交纳,没有人情和折扣。

三,老人宅基地,子女在外地工作,有工作岗位,只要户口所地在本村,没有宅基地,到了退休年龄,不愿意住在城里,哪么一心想回到出生所在地,回家养老,过完后步余生,要自我向组织申请,报告乡村解决宅基事由,乡村必须给予批示宅基地零点三分三厘,合理合法,理所当然。

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个人。大女儿已经出嫁,如果已经不是本集体成员,已经不具备继承宅基地资格。小女儿还是本集体成员,具有继承宅基地资格。如果有一天,小女儿也已不是本集体成员,同样丧失继承宅基地资格。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两个女儿都有继承权。

如果小女儿要求男到女家落户。将来结婚后,男方有权将户口落入本集体,並有权享受本集体组织的一切权力。包括宅基地的继承权。

在很多人看来,现在农村的宅基地都是男人才可以拥有的,好像女儿是无法继承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的。那么如果是独生女儿,女儿嫁去外村了,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到底要怎么处理呢?

农村独生子女是女儿,女儿嫁去外村,父母百年后宅基地怎么处理?

如今在农村独生子女现象也是越来越多了,只生了一个女儿或者两个女儿的情况也是不少见的,那么没有儿子的话,未来父母百年了,那宅基地是不是就不能够拥有了,只能够被村集体收回了呢。

其实还真的不是这样的,满足一定的条件,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女儿也是可以得到的。

1、独生女儿出嫁后户口不迁走,可以继承房屋得到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独生女儿出嫁之后,没有将户口迁到外村的男方家里面的话,父母百年后,留下来的房屋是私有财产,女儿是可以继承的。而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由于还是一个村集体的,还是农村户口,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是可以得到宅基地使用权的,不能够因为是出嫁女就不给宅基地的。如今在不少的农村就是女人当家做主的,所以女儿也是可以得到宅基地的。

2、户口迁到外村,宅基地会被村里收回

当然现在很多的时候女儿出嫁了,那都会将户口迁到男方家里了,而一旦户口迁到外村了,就算还是农村户口还有拥有宅基地的权力,但出嫁女也只能够继承房屋,无法得到下面的宅基地的。因为不是一个村集体的,宅基本都不可以拥有的,这是宅基地的严格规定的,不能够外村人跟城市居民拥有的。

总之,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出嫁女也是可以得到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的,当然更多时候还是得不到的,那宅基地就会被村里收回了。

出嫁女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土地吗?

结论:

出嫁女能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产及宅基地的限期使用权和父母承承包土地上的当料收益!但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和土地的经营权!

理由:

宅基地和承包地是集体所有。不存在继承问题。当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户整户消亡后,这个农户名下的宅基地和承定地集体要收回的!

宅基地上的房产,承包地上的收益是个人所有,处置权是个人的。所以,按照我国继承法,宅莹地上的房屋和承包地上的当料收益,子女可以继承。这与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我国农村宅基地实行地随房走政策,所以,在继承的房产存续期间,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宅莅地上房产的继承者。但在继承期间,不能翻修继承房,不能在宅基地上建新房!宅基地的使用权到继承房屋倒塌截至。

我是凡尘观生活!

谢谢!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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