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款人的是什么_具体什么是借款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7:19:26 人阅读
导读: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所谓借款人是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有:(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3)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五十;(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当需要建立借贷关系的时候,在债务关系中,就可能出现有抵押人和债务人。

很多人对于抵押人和债务人在借贷关系中的区别是什么不理解,使得自己的一些合法的权利就没有保障。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

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务人和抵押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债务人是直接负担合同义务的人,抵押人是担保人的一种,是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按期履行合同的,所以,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人。

  

1、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是指借款人无任何财产,无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的情况。如个人无财产,而本人又患有残疾,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情况等。  

2、借款人有部分偿还能力的,也属于有偿还能力,应当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先行部分偿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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