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什么时候放人_派出所拘留三天到几点放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7:47:44 人阅读
导读:1、执行严格的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天数,执行几点进,几点出的原则,比如说你前天中午一点进去,然后拘留两天就是今天中午一点出来。2、也要看拘留所的具体规定,有的拘...

1、执行严格的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天数,执行几点进,几点出的原则,比如说你前天中午一点进去,然后拘留两天就是今天中午一点出来。

2、也要看拘留所的具体规定,有的拘留所是上午放人。几点进几点出对于小型拘留所也许可行,但是对于每天进出好几十人的大型拘留所没有办法执行的,而且拘留一般都是晚上送来的多,晚上甚至深夜放人也容易造成其他危险。

3、执行比较灵活的拘留所,一般选择在白天。

  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因此,7日被抓,8日开始拘留10天应该到17日期满释放。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如果不致残致死,打架一般属治安案件,最多是十五天行政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那问题就有点大,十五天,一个月或直到判刑。

等办理案件的机关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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