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如何确定_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7:06:12 人阅读
导读: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若职工认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届时可以向工会组织申请调解。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拆钢板休假期间可以再次计算为停工留薪期,因为它是作为一种前期工伤治疗的延续。即便停工留薪期一般情况下是连续的,即便是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他的停工留薪期终止后恢复。

劳动能力鉴定要等伤情稳定后做,具体要咨询医生和劳动部门。

工伤不算病假,停工留薪期都是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发放工资(停工留薪期的长短也需要鉴定,可以和劳动能力鉴定一起做)

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伙食费、有陪护的话陪护费也要公司支付,营养费要看医嘱是否写明加强营养,根据情况几百到几千不等。

如果停工留薪期后仍然在原单位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也就是说,在治疗期间,12个月之内都是停工留薪期,特殊情况,经申请可以延迟,但不能超过12个月。前后加起来超过24个月,即使病情未稳定,也不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

通常情况下,很少有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病情稳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开始享受伤残等级相关待遇。停工留薪时间就是从受工伤开始的日期到劳动能力鉴定书生效之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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