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律法规,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 (3)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劳动条件的基准化、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劳动执法的规范化。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劳动法律规范,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的,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特征主要包括: 第一,全面涵盖性。劳动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基本原则,就应该具有基础性地位,应该贯穿于劳动立法、守法、执法、司法等全部环节,得到普遍遵循。 第二,权威性。劳动法基本原则既然是法律原则,就要有一定的高度和地位,所以,劳动法基本原则是高于劳动法律规范的,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第三,相当强的稳定性。劳动法基本原则应当具有稳定性,只要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劳动关系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其一经确定便不应随便发生变化,即使是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时期也是如此。
劳动法具有如下特征:
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使其进行有尊严的劳动,通过法律的强制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
2、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劳动法大多属于强制性规范,尤其是劳动强制标准,它是国家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降低标准,只能在最低标准之上给予劳动者更好的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
3、在政府内部设置专门的部门执行劳动法,贯彻劳动法的实施,并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对于违反劳动法中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保护等规定的行为,负有监管之责,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义不容辞地要去查处。政府劳动部门的工作方式是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