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符合什么条件_什么是建设用地指标?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7:55:04 人阅读
导读:(1)申请城市分批次用地必须符合有批准权的一级人民政知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道设用地范围。(2)申请城市分批次用地必须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3)城市...

(1)申请城市分批次用地必须符合有批准权的一级人民政知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道设用地范围。(2)申请城市分批次用地必须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3)城市分批次用地占用耕地回必须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实行“先补后占”。(4)城市分批次用地必须按占用的农用地和未利用答地面积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是指在平均先进的生产工艺、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水平和通常的场地条件下,一个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所需占用的额定土地面积。是适用各类工程项目的全国统一指标。其用地面积是以某种性质、类型的建筑,按其使用功能、材料结构、艺术造型以及地段组合上的合理性为出发点,基本上以建筑营造上的合理性为指标制订的基准。  国土局关于建设用地是有范围控制的,建设用地的范围简称图斑,所以图斑范围内的土地才可以当做建设用地开发;图斑外的土地是耕地、林地之类,是不可以开发的,而在耕地范围满足要求,城区和乡镇需要发展所新增加的建设用地范围,就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是指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原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其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与非农业建设项目新占用耕地指标进行等量交换的行为。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首先申请上报地方政府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房屋规划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去核实后,条件合格可以批准解决。

完全是两码事。 规划设计条件是规划主管部门对于土地开发强度控制所出具的设计条件,包含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多项指标的硬性控制。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用以评估地价、控制土地开发强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规划许可的证件之一(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规划主管部门对于项目用地符合规划的认可证件。它实质上是个证书,有编号,带有项目信息(位置、规模等)。 手工打字,复制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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