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_没收非法所得是行政处罚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0:29:25 人阅读
导读:《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  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  

1.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  

2.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例如用作赌资的金钱等;  

3.违禁品。违禁品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黄色书刊、黄色录音录像带等*秽物品、**、内容**的宣传品等。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处罚,没收财产是刑事处罚.

  第十一条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 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对建筑物按照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对构筑物、其他设施处工程造价1倍的罚款。  对未经批准正在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查封、暂扣其施工工具和设备,并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答案】√

【答案解析】行政处罚是指国家特定的机关依法给予犯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或者虽构成犯罪,但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制裁。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等。这几种常见的处罚是可以同时用,也可以单独用的。具体要看罚则的相关规定。所以你说的是一定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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