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欠款人就是欠了别人的钱,自己还没有还的,借款人就是借了别人的钱,自己还没有还的,借和欠的含意并不一样,在一些法律纠纷中,会因为字眼来大做文章。(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借条上的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名字都不对,这样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
由于借条上的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名字都不对,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借款问题,这样就找不到当事人,打官司也不可能胜诉。1、一个完整的借条应当包括四个要件:;借款人和出借人最好都注明身份证号码。借款用途也可以注明。
2、借款的金额要分别用大小写注明。
3、归还时间即借款期限,最好约定得比较明确具体。当然,也可以不约定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
4、要约定借款期限内的利率计算标准、逾期不还款的责任以及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
5、如果有人担保,担保条款要约定清楚,担保人要在借条上签字、按手印。
6、最后落款要是全名、真名,不能是昵称后者外号,也不能省略姓氏只写名。
7、借款人要签名、按手印,注明借款日期。
按照以上各点出具的借条是很安全的了,如果还不放心,可以请人见证或者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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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的借款人应该是借款的人。被借款人称为出借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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