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机关是_行政执法权限分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1:45:28 人阅读
导读: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不是其公职人员。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

  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不是其公职人员。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执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从体系结构上看,行政执法主要分为:政府的执法、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而行政执法权,作为包括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强制措施权以及行政强制执行权在内的国家行政机关拥有的行政管理权的统称,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一、事业组织的行政处罚权

1996年10日1日起开始施行的《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权的授权实施与委托实施。

该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而于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机关里的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依法行政执法的权力。

1、政府机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具有行政权利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一般为公务员编制。

2、事业单位是法律授权的组织,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是一个行政主体。就是干些法律授权的事情,事情比较具体。一般为事业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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