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房屋没有过户,说明所有权还没有转移,拆迁款应当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如果你有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有证据证明房子是你的,你作为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产权人)承担违约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承担损失赔偿后可要求获得所有拆迁款。
明确的告诉你:“居住房住了20年以上,所属单位不管理、不收回,房屋所有权就归居住人。”这个规定肯定是不存在的。
题主真有心,二十年前的一张并无多大法律价值的收据也还留着。在我们家,这类东西早当了蟑螂的早餐,或被老鼠拿去垫了窝。
乡村社会,纳入法律范畴的东西并不多,多数情况下,人们只在约定俗成的框架下行事,只要大家认同,啥事都不叫事。
二十年前,乡村里,只怕没几人知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这类东西。你都住了二十年了,若无别的争议,若没有近年间私下增加的违建,即使手里并无什么收据,房子也是你的。确权时,按正常程序去走便可。
我们这里,拆老屋建新楼,政府是一路绿灯,从不要求你提供这证那证的。我家的,填表等一应事务均委托兄长代劳,直到房子建好,入住,我连字都没签过一次。前提是,不超面积违建,层高也在限定之内。年初,启动了房产确权程序,各家核实了面积,看了高度,仅此而已。据说,年底前各家基本可以拿到产权证了。
当然,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如果当地政府另有规划,如撤回旧的,配置新的、统一地段的宅基地等措施,估计是不会给你的老屋确权了,也在情理之中。
今后的乡村,不再是被法制遗忘的角落,陆续的进入程序,步入轨道,势所必然。农民,也将成为有产阶级一一房产,可以持有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一一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你买下房子后拥有房产证即可证明是你的房子了,没所谓属于不属于的。房子所依附的土地你只有70年的产权,所以70年后,你必须和国家协商,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才能继续居住。如果你说的房子不属于你的话,你住在房子多少年都不属于你,根据新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一般以归登记人为准!不论你住了多久,如果没有发生合法、有效的物权转移效益,房屋所有权不发生移转。即,仍然归原房屋所有人所有!所以还是拥有房产证,做过房产登记才是最可靠的。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具体小区的产权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可以确定的,另外产权年限是从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的,不是从购房日期算起的。
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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