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怎么判责任_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追究责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1:53:01 人阅读
导读:谢谢悟空小秘书邀请!对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而且所处的拘留是行政拘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时在发生。...

谢谢悟空小秘书邀请!

对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而且所处的拘留是行政拘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时在发生。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与人身伤亡。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由于害怕承担责任或存有侥幸心理,而选择了逃逸。造成了交通案件性质的改变,所受的处罚会加重。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拘留,拘留分为两种:行政拘留与行事拘留。交通事故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反行为,给于一种最严厉的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最高期限是15天,由公安机关决定。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期限不超过20天。行事拘留在此就不作说明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会拘留吗?

《一》会拘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二》也可不拘留

当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后,逃逸者自行投案或认罪态度较好,公关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不拘留。使行保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取保侯审,虽传虽到。条件是要有保证人,交纳了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

由此可见,肇事逃逸者,一般都会拘留,但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

最后小编提醒肇事逃逸者,遵守交通规,文明驾驶。为自己与他人的生命着想,一但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要逃逸,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以免加重处罚。


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一、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正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二、交通肇事逃逸责任怎么追究一般情况下,逃逸者不履行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的动机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并不逃避抢救义务但尽可能地逃避肇事责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抢救义务但并不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单一动机的情况,前者如甲驾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将被害人尽快送到医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备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这两个动机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认为具备了逃逸。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把“逃逸”的动机仅仅归结为“为逃避法律追究”了,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而且也如前文所述,它与立法本意相悖。实践中有时发生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在事故场受到被害者亲属围攻,因害怕殴打报复,暂时躲避,或者在将受害者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害怕家属殴打报复、而暂时躲避,事后又主动归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亲属等由于一时冲动的非理性的悲愤情绪而对肇事者实施殴打报复的情形,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肇事者的临时躲避行为要与逃逸相区分,在事故现场肇事者因为害怕遭受到受害者或者受害者亲属等人的殴打而逃离现场说明肇事后现场就有人,而且按常理,在场的人肯定会及时抢救伤者,事后又主动归案的,肇事者并未逃避抢救和责任认定,这种行为不能以“交通肇事后逃逸”论处。肇事者将受害者送到医院抢救,害怕家属殴打报复,暂时躲避,事后又主动归案,肇事者已履行了抢救义务,又不逃避责任,亦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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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交通事故逃逸是在交通事故中,严厉打击的一种行为。很多驾驶员可能对逃逸的概念不是很清楚。今天我给大家谈一谈逃逸构成了条件都有哪些?



一、当时已经知道了交通事故发生,也就是明明确确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在我所处理的交通事故中,如何来确定驾驶员是逃逸交通事故。一般我们会从现场的一些证据来调取。比如说在路面上已经有明显的刹车痕迹,发生碰撞后也有汽车上的散落物,但是车辆没有停。如果驾驶员即使在口供中不承认知道自己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根据现有的物证也会定驾驶员为逃逸嫌疑人。


还有一种交通事故,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车辆行驶五六百米,下车观望事故现场,然后又驾车离去。当警察问他为什么开车离去?一般他会说自己看到现场应该没有撞。出现这种情况作为交警部门,也会把驾驶员列为嫌疑人的。

前些天我处理了一个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20分钟以后又开另一辆车到事故现场。因为目前我们的监控已经覆盖相对的比较多。所以很快将他锁定,在铁的证据面前下他承认是他自己开的。现在科技技术非常发达。如果驾驶员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应该是下车抢救伤员报警。



第二个当事人逃离现场的主观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

在这个方面的话主要体现在当事人。逃离事故现场是由于害怕被人发现。有很多逃逸事故的驾驶员,都存在喝酒现象。害怕自己的执照被吊销所以抱着侥幸的心理,逃避法律追究这一块儿。在目前的交警部门的认定上。主要是通过对驾驶员询问笔录了解当时的心态。为什么要驾车离开现场?

我处理的一个交通事故案子,中间驾驶员弃车逃离现场。没有报警,而是给予给他的朋友打电话,让朋友先到现场顶替是驾驶员。由于他的朋友对事故不了解,在交警做询问笔录中就发现了很多破绽,通过咱们民警耐心的做工作。他的朋友承认他是顶包的。这也就间接的证明了驾驶员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第三个当时实施的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的行为。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不在现场,交警到达现场后要快速准确的判断驾驶员离开现场的原因。有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医疗救护车拉走了。这就不是属于弃车逃离现场,他已经受伤了到医院去,没有报警的能力。我们希望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在你神志清醒的时候,一定要记着先报警。给抢救伤员要留有足够的时间,避免交通事故的二次发生和再次伤害。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三个条件都存在,这就是一起典型的逃逸案件。

交通肇事逃逸在责任认定上一般定为全责或者是主要责任。为什么在有很多当事人不理解,为什么交通肇事逃逸不能定全责?还有可能定主要责任呢,其实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要全面分析和考虑。有一些交通事故,对方也是存在有严重过错。但是另一方因种种原因逃离现场。所以在定责任的时候作为交警部门需要维护,大家每一个人的公平公正合理。我举一个例子。有一起交通事故发生追尾事故。前车认为自己的车辆损失比较小也就算了。和对方说了两句就驾车离去。后方车辆发现自己前面的发动机损失巨大。报警之后说前车驾车逃离。交警在事故认定的时候,虽然前车有逃逸的行为,但是在责任认定的时候没有认定全责,定了主要责任。

接下来我给大家提供一段小视频资料,我们共同分析和研究一下。


在这个视频中,我们可以听到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里面的对话。乘坐人已经在大声的喊叫让车辆赶快停车,但是驾驶员没有采取任何停车的动作,而且是加速行驶。在谈话中提到了大家都喝了酒。在这个案子里面就具备了逃逸交通事故三大要件。第一个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第二个,喝了酒,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第三个,客观上驾驶车辆逃离了现场?所以这是一起典型的逃逸事故。这个案子虽然前方车辆有转弯的行为,但是在责任认定的时候,经过大家集体研究定逃逸车全责,因为性质非常恶劣。



今天给大家共同学习了逃逸事故构成的三大要件。也和大家谈论下交通事故逃逸在责任认定的时候应该定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如果有说的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来讲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第一种,最常见的就是,发生事故后,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

第二种,肇事者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正当理由离开现场的;或者给受害者留下虚假的姓名电话等以后离开医院。

第三种,报案后不听候处理擅自离开处理现场。

第四种,肇事者在调查期间擅自离开调查场所逃匿的。

第五种,事情未协商达成一致,未留下本人有效信息强行离开的。

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大致是这样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包括:

致死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驾、毒驾、无证、明知安全装置失灵以及明知拼装报废车辆的以及严重超载的)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别恶劣情节包括以下情形: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犯罪还有两种特殊情况: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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