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到单位的人事科或者人力资源部进行办理。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你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以上是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建议你最好去人力资源部(有的公司叫人事部)问清楚,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就没有问题了。
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根据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通常有如下情况: 一、 协商解除 1、 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 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 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 法定解除 (一) 单位解除 1、 过失性辞退 (1) 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无过失性辞退 (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提前通知: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 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 (1) 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20人或占企业人数的10%) (2) 上报有关部门:拟定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3)工作交接:各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们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们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员工们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们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 劳动者解除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非必经流程)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劳动者随时解除 (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根据法律规定不需事先告知的除外)。 (2) 工作交接:具体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及经济补偿;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 约定解除 (1)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2)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3)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4)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总的来说,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两大方面:一个就是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另外一种就是解除的时候,对方存在一定的过错,这种情况下解除,才不至于让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论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主动提出解除,这种解除是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这种提出要想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必须对方同意,只有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才可以顺利解除。比如,用人单位提出要辞退一个劳动者,而且这个劳动者也没有意见,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而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如果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指出劳动者存在哪些法定过错,否则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
一般劳动者提出解除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存在一些法定过错,比如,拖欠工资,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保险等等,如果是以这些理由提出,首先劳动者不必遵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的程序,另外,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这些法定过错,劳动者就需要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说明,然后才能够离职。而不能马上离职。
同样,如果用人单位想要提出解除劳动者,也必须要有法定依据,比如劳动者存在过错,或者用人单位存在一些法定情节,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只需要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
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 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但下列两种情形除外(即仅有下列两种情况可以给劳动者设定违约金): 单位出资培训:单位出资培训并与接受培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 竞业禁止: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
公司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程序是:做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报工会研究通过——送达员工,填写《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结算工资——办理离职交接——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1、做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报工会研究通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3、送达员工,填写《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结算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5、办理离职交接-6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6、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单位破产的,劳动者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二、你可以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可以仲裁要求双倍工资,一般是入职后一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要注意诉讼时效,过了仲裁诉讼时效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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