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派出所处理属于治安案件的民事纠纷,一般都是先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拒履行的,派出所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纠纷事项建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2、派出所办理治安案件,一般不超过三十日;案发重大复杂的,经上级公关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3、至于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时间期限,一般都随着办理治安案件的结束而结束,例如治安处罚后仍没有达成调解的,派出所也就不会再调解了; 4、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如果当事人想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自己的民事纠纷,那么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由法院决定审理方式。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结合案例提出的问题,可以看出是一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案例中“邻村居民”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涉及“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持菜刀朝对方扔,但未伤及对方)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砸对方的门)。具体如何处罚可以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此不赘述。
需要着重说的是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对此案准备进行调解处理(在我国,调解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其中公安机关的治安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范畴),那么在调解过程中大家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程序规定的相关解释)可以调解的情况:
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
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2.违法人员的侵害行为系被害人事先的过错引起的。
3.其他适用调解更能化解矛盾的。
4.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无赔付意愿,或者对赔付无异议的,可以做现场调解。
二是依据上述规定,不适用调解的情况有: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或者寻衅滋事的。
3.多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5.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6.调解过程中违法行为人逃跑的。
7.其他不适宜调解的情况。
三是依据上述规定,调解工作把握的次数及时限:
1.一般情况下,伤情明显不够轻伤的,不需要进行人体损伤鉴定的,被损坏的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格认证的,在受理案件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如果需要进行鉴定或者认证的,可以在鉴定结论出具后三日内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
2.一般调解工作为一次。如果第一次调解未成功,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调解的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进行调解,一般情况是在第一次调解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是依据上述规定,调解工作的后续处理情况有:
1.调解达成协议并且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进行处罚。
2.对于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但是不履行的,应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
3.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未履行之日起计算。一般来说,办理治安案件的时限自受案开始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调解案件是从从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未履行协议日开始计算。
当然,在实践工作中,可能由于违法人员在逃,短时间内无法结案,时间会超出规定的时限,公安机关需要将情况告知当事人,同时继续工作。
结合案例,公安机关应该是一直在开展工作,可能需要进行相关鉴定,或者是行为人在逃等情况,无法很快结案。当事人可以对进展情况进行询问,耐心等待。
到法院起诉后,法院一般按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需要6个月才能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是在立案后六个月内结案,但是送达时间、公告、鉴定等时间不计算在内。有的案件,例如小额诉讼当天就可以判决,有的案件十几年都没有判决,例如医疗纠纷损害案件,就是因为医疗鉴定无法完成。大家认为我回答的对,请给我点个赞。我是律师,有法律问题、社会问题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多多邀请我回答法律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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