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_权益法下怎样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2:24:11 人阅读
导读:成本法就是指按照股权的初始取得成本计量,如市场价出现上涨或下跌均不进行调整,只在获得股权投资收益或转让出售时确认损益。与成本法相对的是权益法,两者之间有一些互相...

成本法就是指按照股权的初始取得成本计量,如市场价出现上涨或下跌均不进行调整,只在获得股权投资收益或转让出售时确认损益。与成本法相对的是权益法,两者之间有一些互相转化的临界点,一般性的规定如下:

>50%持股并实际控制公司:成本法

>=20%,<50%且具有重大影响:权益法

<20%且不具有重大影响:成本法

所谓的重大影响一般是指派驻董事,实际控制公司一般是指可实际控制董事会过半数席位,也即可以对公司的绝大部分事项进行决定。当然也有一些其他的施加重大影响的方法比如大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小股东行使、托管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将持有少数股权的公司视为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当持股比例上升或下降时越过临界点并符合判定条件时,需要在核算方法之间转换。相关的处理方法在会计准则中都有较为详细的叙述,相关步骤也需要有一定会计专业基础知识才能看得明白,这里不再赘述。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一般为50%以上,使用成本法并在母公司账面均体现为长期股权投资;参股公司则根据持股比例的不同使用权益法或成本法;财务投资者的股权投资基金对于投资项目的投资一般使用成本法,即便基金向公司派驻了董事。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往往和金融资产、合并报表的相关处理方式一起出现,是一个解读企业财务报告时的相对具有复杂性的科目之一。

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投资变化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改变的不属于政策变更。因为由于投资方法变化导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实质发生了变化。

不属于政策变更中规定的对于同一个事项执行不同的政策的规定。严格的说核算方法的转换属于新的事项,理解上可以按照政策变更理解,因为处理方法是一样的。

1、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损益调整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比如,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在进行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具有重要性的项目。

3、超额亏损的确认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3)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4、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

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200000 贷:资本公积 200000 实际发放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应收股利 200000 【注】1楼将其计入“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益”最后要结转入“本年利润”;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按年预估股利时,若作为“资本公积”入账可简化核算程序。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被投资企业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有关会计处理时, 不影响企业的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只有在收到清算性股利和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A B C 。

D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四种

1 控制

2 共同控制

3 重大影响

4 不具有以上三种影响力且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楼上有否考虑过控股公司 是上市公司的情况?sb了吧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情况下都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如果不打算近期出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的。

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1)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故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在企业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如果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则: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所以如果企业不打算出售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不会出现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情况。

扩展资料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联营企业发行归类为其他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时,应当作为被投资单位除实现净利润,利润分配,其他综合收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工具的增加的份额,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舅舅其他权益变动。联营企业盈利时,计算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的净利润基础要扣除可累计优先股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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