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发放标准_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0:17:09 人阅读
导读:劳动能力鉴定要等伤情稳定后做,具体要咨询医生和劳动部门。工伤不算病假,停工留薪期都是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发放工资(停工留薪期的长短也需要鉴定,可以和...

劳动能力鉴定要等伤情稳定后做,具体要咨询医生和劳动部门。

工伤不算病假,停工留薪期都是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发放工资(停工留薪期的长短也需要鉴定,可以和劳动能力鉴定一起做)

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伙食费、有陪护的话陪护费也要公司支付,营养费要看医嘱是否写明加强营养,根据情况几百到几千不等。

如果停工留薪期后仍然在原单位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工伤制动停工留薪期我们也知道,最长是12个月,如果遇到特殊原因,经过申请并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可以延长12个月,也就是最长是24个月。

那么不论要不要继续治疗,建议在这个时间内都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因为鉴定结果出来,你就可以申请工伤赔付的等待遇。

而到期后继续治疗,则不能按照工伤医疗期享受全额工资了,一般是根据具体工作年限情况享受病假工资、或是事假无工资。

所以,不管怎样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而且在这个期间,公司也不能轻易的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但也要注意千万不要出现严重违纪等行为,被公司抓住那就被动了。

你好!该问题涉及的停工留薪期相关法律制度,下面我将有关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概念。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因工受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和注意的一段时间,在该段时间内单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二、期限。停工留薪期期限根据伤情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三、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停工留薪期职工待遇。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视为正常上班,各地规定不一致不一样,有的地方是扣除加班费。。2.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单位派人护理;不拍人的,单位支付护理费。3.原待遇发放至伤残评定,享受伤残待遇。4.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按照工亡处理,其家属享受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5.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远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各地规定不一致。

东莞市对于工伤并没有单独的新规定,就算有新规定也不能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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