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对雇主造成损失怎么处理_雇员给第三人造成损害,雇主承担责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5:12:37 人阅读
导读:雇佣关系(区别于劳动关系)案件,雇主,对雇员的工作受伤,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使员工有一般过失(除非重大过失)。即便雇员有重大过失,雇主仍然承担责任,只是减轻部分责...

雇佣关系(区别于劳动关系)案件,雇主,对雇员的工作受伤,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使员工有一般过失(除非重大过失)。即便雇员有重大过失,雇主仍然承担责任,只是减轻部分责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例)。


案例:何某是批发粉条、面粉等的个体工商户。王某是何某雇用的司机。由于何某脾气暴躁,经常对王某发脾气,王某怀恨在心。一天,王某外出送货,因对何某不满,想让何某财产上有损失,逐故意制造了一起交通事故。在该种情况下,雇主何某应对雇员王某造成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 在王某为泄私愤,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损失的情形下,雇主何某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雇员王某追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一款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开车导致交通事故,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在侵权责任法中并未明确规定雇主是否可向雇员追偿,根据《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一般规定,可以认为:  雇员在故意的情况下,雇主在对被侵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雇主不得向雇员追偿。

  是  第一,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的立法本意来看,雇主对雇员致人损害所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替代责任,但但同时法律规定了雇主在承担了替代责任后依据雇员的过错而向其进行追偿。在本案中雇员郑宝军致雇主郑尚子死亡,按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先让郑尚子代替郑宝军向自己承担责任 ,然后再由郑宝军追偿,如果这样机械的适用法律,只不过是在赔偿责任上兜了一个圈子而已,是不必要的。  第二,《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规定中的“他人”应当包括雇主在内的。该法条适用于雇员致雇主人身损害案比较恰当,此时雇员对雇主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一般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因此,不能以法律无明文规定为由,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雇主人身损害的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无论依据特别条款,还是依据法律的原则规定,雇员在雇佣活动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至雇主人身损害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过错致雇主损害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而由雇主自负的话,就会纵容雇员只获取劳动报酬而不严格尽安全从事雇佣劳动生产的义务。最终可能导致雇员肆无忌惮地损害雇主的合法权益,损害良好的社会秩序。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过错致雇主损害而可以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有违民法规定的公平原则。    第四,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雇主人身损害,二者的责任如何划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依据“过失相抵”原则来分配责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依此规定,本人认为这里的过错应该指的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被侵权人雇主只是一般的过失,可免除雇主的责任,因此,减轻不应超过50%。本案依据双方过错程度让被告郑宝军承担60%的责任,不仅有法律意义,且有较好的社会效果。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规定,雇主雇佣木匠干活,木匠干活时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但木匠如果和“雇主”是承揽合同关系的,“雇主”是定作人,雇主对木匠受伤不承担责任。

可以要求司机适当赔偿。 雇佣司机与车主,是雇佣合同关系,车主雇佣的司机,因为本身过错造成车辆损失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并无具体规定。但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则是所有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的,雇员与雇主也不例外。雇佣司机对车主享有获取雇佣劳动报酬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安全从事雇佣劳动生产活动的义务,否则,应承担过错责任。但由于雇员的职务过错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再鉴于雇员与雇主的地位和经济能力差异,雇员对雇主的财产损害只可承担适当赔偿责任。因此,司机因为本身过错造成车主损失的,过错和损失不大的,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过错和损失较大的,应当适当予以赔偿一部分,赔偿额度一般不超过直接经济损失的40%。 《民法通则》 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顾员在工作中伤害了别人,顾主也应该承担责任。这是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部分可以向顾员追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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