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_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0:48:35 人阅读
导读:商业广告一般情况下是属于要约邀请的。但法律并不排除商业广告如果符合要约的要件也可以成为要约。因此,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1...

商业广告一般情况下是属于要约邀请的。但法律并不排除商业广告如果符合要约的要件也可以成为要约。因此,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2、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要约是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4、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解释1】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解释2】所谓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是指该意思表示已经具备了未来合同的必要内容,并不要求该意思表示必须具备合同的“所有条款”。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解释3】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均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则视为要约

【解释4】(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2)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3)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

【解释5】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无效)情形的无效。

属于要约邀请 要约要求其对象必须是特定的对象,而招聘广告的对象并不是特定的人,而是潜在的不特定的对象。

招聘广告没有具备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用人单位对于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并不承担必须履行的义务。

1,一般属于要约邀请 2,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举例: (1)属于邀约的情形: 比如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在你购买的时候,推销人员所宣传的一些资料,比如,这个小区具有美丽的花园,具有小桥流水等等风景,而且这些附加的环境,对你是否购买这个房子,和对这个房子的价格有着影响的话,那么这些广告就应该属于邀约,几如果合同成立,就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对开发商是具有约束力的 (2)属于邀约邀请的情形: 商场里面很多广告就都是邀约邀请,这些广告都没有关于商品买卖的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只是对商品的描述,或者商业宣传,比如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就属于邀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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