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两岁离婚判给谁_离婚2岁孩子判给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3:04:04 人阅读
导读:《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岁以下的宝宝都会判给母亲,3—10岁会征求孩子的意见,考虑父母单方的经济条件。

一切都以保护子女利益和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进行判决。    

抚养权的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孩子不满两周岁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