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能否申请再审_法院调解后,还能申请再审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2:30:36 人阅读
导读: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遇到具体案件,建议优先咨询当地律师。谢谢邀请。首先明确说明,民事调解书除了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案件在生效后不能申请再审外,其他民事...

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遇到具体案件,建议优先咨询当地律师。

谢谢邀请。

首先明确说明,民事调解书除了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案件在生效后不能申请再审外,其他民事调解书都可申请再审。

其次,民事再审案件是有条件的,要么调解并非出于自愿原则,要么该调解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相应证据证实调解是受欺诈、胁迫等原因,违背自愿,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法规定,人民法院不会准许申请,所以,在签署调解协议和调解书时一定要慎重。

第三、对于调解书进入审判监督程序,法律还规定有一种途径,即人民检察院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也可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第四、对于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期限,民事诉讼法没明确规定,诉讼只对判决、裁定规定为生效后6个月内应提出申请再审,没在上述期提出的,则没有再审申请的权利,当然对一些特殊情况也有另外规定期限。虽然诉讼法对调解书没有明确,但最高院民诉司法解释有规定,申请再审期限为6个月。




再审程序被驳回了,还是有几条路可以走的。

一、检察机关的程序。

有三种程序。

(1)提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是同级检察机关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这种建议人民法院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强制性不强,也可能引起同级人民法院启动纠错程序,也有可能只是给检察机关一个回复就完事了。检察机关发现的错误的来源主要是由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当然也有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发现有关线索。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据此向检察机关申请。

(2)申请检察机关提请抗诉。

抗诉是同级人民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其同级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种抗诉是强制性的。上级人民法院接到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必须启动抗诉的再审程序。当然,一般情况下,是由上级人民法院将案件裁定后,仍交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3)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这种情形很少,但仍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错误的,都可以提出抗诉。

检察院提出撤诉的或检察建议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申诉或申请抗诉,也就是《民事诉讼法》200条规定可能出现的错误情形。另外,再就是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当事人的申请或申诉是检察机关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错误的主要来源。

关于抗诉的期限规定,因为旧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当时叫申诉)是判决、裁定生效后二年内。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申请抗诉的时限也是二年,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的,不再受理。但是现在《民事诉讼法》将再审期限修改为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目前未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对申请抗诉的时限规定进行修改,但我的理解应该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相配套,也应该在六个月内提出才好一些。免得因时限过长,自已找麻烦。

当然,从理论上讲,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应该不受时限规定。这是遵从有错必纠的原则设定的纠错机制。

二、法院的程序

也有三种程序。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错误。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种发现的来源也主要是当事人的申诉。当然也不排除人民法院自行发现,比如在查检案件时发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等。总之,只要是确有错误,法律仍规定了纠错程序。

(2)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错误。

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这个发现是可以越级,比如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纠错直接的下一级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纠错基层人民法院的错误。

(3)最高人民法院发现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这是一种兜底的规定。是为了不让纠错之门全部关上的一种机制。虽然不多见,但理论上仍可启动再审程序。

以上三种程序都没有时限规定,理论上是永远有效,有错必纠。

当然以下几种方式,最靠谱的方式还是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这一程序。最主要的还是要提供证据,找出理由,发现判决、裁定真正错误之处。无理缠诉既浪费时间,也浪费精力,得不偿失,没有大的错误最好是服判息讼。

再审是法律上的一种救济方法。对生效的调解想要再审,必须要符合再审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要有证据。首先是要证明原调解内容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这里指程序方面和实体方面)或者在双方调解过程中受到了胁迫。法官主持调解过程中违反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是说当事人违背了自己的意愿被强迫达成了调解协议。再者,如果有证据证明法官存在腐败行为可能导致案件不能公正审理的。总之,申请再审主要是讲违背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的。无论那种情况申请再审必须提交强有力的证据才可引起再审。

调解书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84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申请再审。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