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冒名顶替的法律_为什么冒名顶替没有法律追诉?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2:14:16 人阅读
导读:冒名顶替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生源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招生学校等单位,非一人所能为。这种行为严重践踏了教育的公平正义、侵害了贫家子弟受教育的权利、...

冒名顶替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生源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招生学校等单位,非一人所能为。这种行为严重践踏了教育的公平正义、侵害了贫家子弟受教育的权利、扰乱了高考的严肃公正性。希望国家尽快立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者和背后推手!

我个人的观点是,顶替者当年也是个学生。如果没有其他人的操作,她本人绝对没有手眼通天的本事。到了目前的结局,顶替者也是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受害者。当然,顶替者要承担她应负的责任。关键是,谁提的档案?谁制作的假身份证?谁夺五关,斩六将一路绿灯完成了任务?又是怎样瞒天过海进入学校的?幕后的策划者,到了目前,可以说害人害己。这里面的猫腻只有找到了当年的黑手,才能水落石出。可以断言,此事绝非一人所为。顶替者的舅妈死了,把责任推倒了舅妈身上,死无对证。如果她的舅妈没有死,肯定还会把责任推到另一个死去的亲人身上。如果不是东窗事发,才想此馊主意,就是当年已经为日后的失败,早早的做好了准备。如果他的父亲不参与,她的舅舅不管不问,一个舅妈不可能对外甥女如此良苦用心。所以,陈春秀入学,了却她的大学梦。但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给社会,给家庭带来的不应有的损失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在关注着大家的评论。


冒名顶替会认定为什么罪

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冒名顶替经常涉及到伪证罪以及包庇罪两种罪名。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迹、隐匿、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当然要追究法律责任!除了顶替人,还应该包括所有参与人,都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溯及的,毕竟冒名顶替是严重违纪且严重违反社会公俗良序的行为。

如内蒙古煤炭领域的倒查20年,某些已经退休多年,某些罪行已经超过法律追诉期,如果不是本人坦白交待,获得法定条件的从轻、减轻和免于刑事处分条件,经过国家批准,一旦查获照样如期吃牢饭的。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不得定罪处刑″。

刑法修订(十一)将冒名顶替入罪,是将原来的冒名顶替属于违反纪律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纳入到刑事犯罪行为,其实是加重了冒名顶替的打击力度。

假设某一天因为冒名顶替行为而激起了强大的民愤,并导致国家公众舆论关注,国家决定倒查N年的冒名顶替行为,一旦查实,仍然是要依据现行刑法逮人吃牢饭的。

管见了。

怎样处罚?最好按照解放时对恶霸地主的处罚一样。

因为过去的恶霸地主霸道还没霸道到顶替你上学。有过吗?

还有应该赔偿被顶替者200万

因为同样的上大学,被顶替者上大学的前途肯定比顶替者好。

因为她学习好,顶替者学习差。

那么在大学也学习不好的。

其实这些道理他们(政府处理部门)都知道的。大学毕业到现在20年时间。如果被顶替者是大学毕业,工作到现在赚200万都不止。

但是怎样处罚不是我们说的。

现在的社会,对以下三类人,法律绝对是公正的。第一类。没家庭背景的。第二类。没人脉关系的。

第三类。不是富豪没钱的。

山东冒名顶替案处理结果:46人被严肃处理,还贫寒学子公道

29日,山东省纪委、教育厅、公安厅等多部门联合,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一起,对令人瞩目的聊城市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且发布了处理结果:46人违纪违法被严肃处理,还贫寒学子公道。

陈春秀于2004年毕业于聊城一中,同年以546分(理科)考上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同年,高考分数仅303分(文科)的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上了山东理工大学。2007年7月,陈艳萍毕业后到冠县烟庄街道工作。

陈春秀是如何被冒名顶替的?

截取通知书:2004年高考后,陈艳萍的父亲陈巨鹏(冠县冠洲商贸公司老总)和舅舅张峰(烟庄乡副书记、乡长)二人勾结,请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暗箱操作,把陈春秀的准考证打印出来交给了陈巨鹏。山东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出来后,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的李成涛,截取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

学籍档案造假:紧接着,陈巨鹏利用拿到的录取通知书,通过县招生办主任冯振秀开的证明,找到武训中学校长崔吉会,这几人一起合伙伪造了陈春秀的档案,把陈春秀替换成了陈艳萍。

户籍资料造假:陈艳萍的舅舅张峰以乡长的身份便利,找到当地派出所所长任书坤,以户口丢失为由,让任书坤造假户口迁移证明,伪造了《户口迁移证》。2007年,陈艳萍毕业时,又帮助其补办了新户籍。

入学报到资格审查:顶替者陈艳萍冒名顶替到山东理工大学报到,由于材料不足,张峰找到时任教务处处长助理的杜言利,让其在明明知道陈艳萍材料不足的情况下,还让其顺利入学。山东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审查新生资格时,相关负责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繁衍通过。

毕业后参加工作:2007年,冒名顶替者陈艳萍毕业后,通过公务员招聘考试,进入了烟庄街道工作,成了一名公务员。当然,有身为乡长的舅舅张峰四处活动,陈艳萍自然很顺利地进入了工作单位。

相关人员如何处理?处理结果如下:

冒名顶替者陈艳萍:山东理工大学学历注销,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就犯罪问题立案处理,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

主导者陈巨鹏:冒名顶替者父亲,也是此案的核心人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金钱打通关节实施犯罪,犯罪问题立案处理,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

操盘手舅舅张峰:陈艳萍舅舅张峰以权谋私,利用乡长、书记的权力为陈艳萍打通关节,成了此案中最关键的活动人,涉及权力犯罪,犯罪问题立案处理,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

1.帮凶冯秀振:冠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冠县一中校长,严重违法违纪,知法犯法,已经被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审理。

2.帮凶任书坤:冠县烟庄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

3.帮凶郭伟:派出所户籍民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撤销所有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4.帮凶崔吉会:武训高中原校长,违反工作纪律,撤销党内职务,由于其已经退休,所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低退休待遇。

5.帮凶李成涛:当地邮政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私自拿出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给张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帮凶杜言利: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助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

7.帮凶李文森: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科科长,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此外,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冠县教育局局长杨一和、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朝等5人,山东理工大学副校长刘国华等5人,冠县人社局副局长冯桂秋等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同时,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一案,相关人关10余人也同时被处理。陈春秀、王丽丽两起冒名顶替案件,相关人员46人被处理,真是大快人心。在全国学子正要举行高考之际,这无疑是一个重大举措,以安定人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处理的结果来看,我们发现了陈春秀等人被冒名顶替的真正原因:

一、权钱交易,沆瀣一气的幕后主使者是罪魁祸首

二、敷衍了事,收受好处的办事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相关主管负责人明知故犯或蒙混过关

四、直接处理人顶着上面压力,成了间接帮凶

陈春秀为何被冒名顶替?这背后的黑幕真是令人震惊,公司老总、乡长、校长、招生办主任、教务处主力、局长、所长、科长,这么多人“围剿”一个无权无钱的贫寒农家女,这么多人知法犯法,破一个农家女的求学梦,毁一个家庭的希望,这是多么残忍、多么无耻的行为,这其中但凡有一人有点良心,也不至于如此。

王丽丽

此次处理及时,公平公正公开,还陈春秀等人以正义,安定社会人心。希望尽快处理相关责任人,该判刑的判刑、该开除的开除,还要追加民事责任赔偿这10多年来陈春秀等人的经济损失,这样才能给贫寒农家女一个圆满的交代。【此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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