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又要房子增值部分_离婚纠纷中对于房屋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2:46:44 人阅读
导读:我不懂法律,可我只想问一下这位女士,那房子离婚时值300万,可第二年假若贬值剩150万了,你是否还会主张要100万补偿款吗?会不会同意相应减少补偿款项?我的意思...

我不懂法律,可我只想问一下这位女士,那房子离婚时值300万,可第二年假若贬值剩150万了,你是否还会主张要100万补偿款吗?会不会同意相应减少补偿款项?我的意思是希望你能换位思考一下好吗?

能够理解你的心情,也希望你能够在离婚后生活的相对宽松些,尤其是独自抚养孩子异常困难时。因此,希望如下回答能够给你些许启示和慰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房产增值部分。理由非常简单,因自己不清楚也不知道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在离婚时分割,男方负有提示并依法分割的义务却未履行,导致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对该部分进行分割,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分割该部分的请求。 至于协议约定的每月只给400元抚育金,由于物价上涨及孩子年龄增大等因素,难以维持孩子的基本生活费用。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男方将抚育费增加至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房屋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

其一如果房子属于男女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不管房子增值到什么程度,都属于自己的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

其二如果是婚后财产,也要具体分析。先插一句,如果是像前面的婚前财产,但只要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就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婚后财产,需要区分是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还贷款,还是一方出首付,双方还贷款。对于前者,那就双方平分增值收益,要么卖房子分钱,要么拿房子的补偿增值收益给另一方。而对于后者,就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增值收益。

主贷款人是谁?还贷都是有一个主账户划款的。一般而言,您说的这个情况,主贷款人会是男方,离婚后由其继续还贷。作为签字的共同贷款人,除非还清贷款了,对于银行而言,您仍旧是债务人。但也不用过份担心,一般而言,房屋贷款有抵押,又在升值中,很少出现去要求你还贷的极端状况。建议您,走协议离婚的话,在协议中写明后续还贷及补偿情况(包括您在婚后支付的房贷、利息以及增值部分);诉讼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男方,对于您在婚后还贷的部分予以适当补偿。如有未尽事宜,欢迎拨打400-1055-153,即刻联系您的家庭律师法加家,可以代拟及审核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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