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辞职不满30天不可以直接走人,公民申请离职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并应该在满30天以后而且办理好相关交接以及离职手续以后才可以离开单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现在的公司也有相关的制度,如果想要辞工离开公司,就需要按照公司的制度来。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只需要尽快的离开公司,不用等到30天,但是需要和公司做好相关的沟通。不能因为你的离职给公司带来太大的影响,有一些岗位签了保密协议或者是其他相关的合同,你就要需要按照合同和协议上面去走。
现在不如以前了,现在人辞工很好吃,基本上想不去了就不去了,基于法律的需要公司可能还需要和自动离职的员工签订相关的协议或者寄送相关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我们在职场就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为了自己长久的发展,和公司也需要好聚好散。即使离职也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对于一些不好辞工的企业,按照相关的规定,我们双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
如果你要自己提出离职吵了老板,那么你就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不管老板批不批,你可以去网上找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函的格式给老板发一份,但是记得要留下相关的证据,或者是以邮递信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需要有相关的见证人证明对方确实收到了。 到了30天,你就要求公司按照离职的流程给你工资结算。
如果你与公司签了其他的协定,有的公司在上班期间会有企业出钱,派员工外外出培训。培训过后,因为公司出了钱,会签相关的培训协议,上面有规定,培训过后要服务多少年,如果没有达到期限,要扣除相关的培训服务费。
针对这种情况,如果你要离职,可能公司会扣出相关的钱。所以你说的离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吗?就可以离开公司吗?我认为可以,但是我们要基于我们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
我是一名爱分享的培训师,说说看你们企业辞工难吗?辞工提出多久可以离职。欢迎在文末下方留言,如果喜欢我的回答,记得关注我哟。
按照法律规定,一个月后直接走人没问题。按照职场套路,这样做会有其他风险,对个人的职场影响不好。
【仅是路人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人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来讲,万般无奈我们才讲法律,自己走人。事情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说明双方连最后一点余地也没有了,这样的结果是自己和部门领导的关系僵化,甚至会影响到和这家公司的关系。(许多朋友讲,我都选择离职了还在乎双方的关系,真的别把话说的太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是我们经常用的协商离职办法,找领导谈离职。许多领导之所以想留你,是因为他暂时没有人手,或者说他在当前关于离职考核的占比较大,不愿意放你走,而是希望你延后。对我们而言,可能已经骑驴找马有了下一份工作,继续留着耽误事,必须要找他谈判解决。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找他,将自己当前的工作心态和工作状态讲出来,明确表示你留住我的人也留不住我的心。当他再次拒绝的时候,你给他提一下,按照《劳动合同法》,你最多也就这么长时间可以办手续了,大家没必要搞得那么难看。你痛痛快快的签了,我这段时间安安稳稳的站好最后一班岗,大家皆大欢喜!
【仅是路人谈职场】
职场很大,我们大家都在其中混生活。职场也很小,兜兜转转指不定哪天就又遇到一起了。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下一站在哪里,会怎样。尤其是一个行业圈子里混的,你做个几年就会知道圈子真的太小了,一不留神我们下一站又见面了,离开的时候红着眼,再见的时候恐怕就不是红着脸了!因此,尽量在最后少结怨,和平分手才是正理。
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到期不需要单位批准,就可以离开。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离婚后对方不让拿东西_需要怎么做才能让女方离婚后拿不走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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