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补偿报告怎么写_工伤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2:17:35 人阅读
导读: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格式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格式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地点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附: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

你好,公司辞退员工,员工能否申请经济补偿是两说,而且即便申请了经济补偿很可能也是白申请。我来给你详细的分析一下,你就能明白。

我为什么说员工面对被公司辞退的局面,能否申请经济补偿还是两说呢?主要是因为你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没有明确说明公司为什么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要分两种情况讨论,一是公司合法辞退员工,二是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辞退的合法性不同,补偿就天差地别。

如果是公司合法辞退员工,也就是说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这种情况下公司依据内部规章制度辞退员工,且证据确凿,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辞退,公司无需支付被辞退的员工任何补偿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的辞退,员工是无法向公司申请经济补偿的。

反之,如果是公司违法辞退员工,那么员工向公司写经济补偿申请还是亏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员工其实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赔偿金,也就是比你说的经济补偿要多一倍的钱,现在清楚了吧。

通常情况下,员工被公司辞退,我都是认为员工没有什么错的,是公司在违法辞退员工,因为员工如果真的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一般也不会想着问公司要经济补偿。所以我大概率地肯定题主所说的这个被辞退的员工也是无过错的。所以肯定可以问公司要赔偿,但不能这个要法,这是要不到的。

员工想要公司赔偿,是没有必要向公司写什么补偿申请的,而是应该直接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把员工的赔偿主张都写在仲裁文书里面,这样才有法律效力。这是员工应该要明白的。

还有,任何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想要拿赔偿,那么最好要求公司出具辞退通知书或者解除劳动通知书,且里面的内容必须是公司原因辞退员工的。另外就是员工在被辞退的时候办理离职手续时,填写的离职原因一定要写被公司无故辞退之类的话,绝对不能写自己个人原因离职,否则即便被公司辞退了,员工任何赔偿都拿不到的。着两个情况是员工必须小心注意的。

总的来说,如果员工无故被公司辞退,那么员工首先就必须要求公司出具辞退通知书,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注意填写离职原因,然后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员工必须明白一点,有关公司赔偿的事,向公司写一个补偿申请是根本不起作用的,必须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社局领取填写),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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