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到期不结工资咋办_辞工之后老板不结完工资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2:20:03 人阅读
导读:首先明确,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一,我们在工作过程当中,如果遇到某些特殊的原因,需要换工作或者离职,不能任性,按照企业的正常流程办理离...

首先明确,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我们在工作过程当中,如果遇到某些特殊的原因,需要换工作或者离职,不能任性,按照企业的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这个是谁都不能反对和阻止的事情。

正常情况下,我们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上交离职申请,然后办理好相关工作移交手续,如果相关领导认为岗位交接有困难,暂时找不到人手,那在我们可以接受的前提下,和上级协商,确定具体的离职时间就可以,毕竟是老东家,能谅解就互相谅解一下。

第二,工厂各部门分工明确,招不到工人是工厂的责任,与劳动者无关,协商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离职时间,但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同意是人情,不同意,企业也不能因此为难劳动者,只要我们按照正常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因此产生劳动纠纷,责任在企业不在劳动者。

第三,产生劳动纠纷之后,和工厂无法协调的,可以到相关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仲裁。

现在的劳动部门基本上对于合情合理的诉求都会支持,对于上述的情况而言,企业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所以劳动者必然可以胜诉,不需要怀疑。

不少朋友经常认为相关部门会包庇工厂,可以负责任的说,大部分时候不会。

第四,再往不好的地方想,假如劳动部门无法解决,还可以往法院上诉,请求媒体支持。

总之,现在各级部门对劳动者的支持还是很大的,只要是合情合理的诉求,基本上没有败诉的可能,最多就是我们自己对相关流程不清楚,要花费点时间而已。

现在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健全,如果有哪些单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侵犯劳动者正常权益,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相信有关部门会还你一个公道。

更多职场问题,欢迎关注我的职场问答详细了解。

祝大家好运。

工人辞工到期工厂不结清工资,这种情况应视不同情况来处理:

1,若用人单位在该员工入职时已讲明,离职后的工资结算与其他员工一样正常发放,在离职时不一次性结清,针对这种情形,员工可以让其提供一个证明,提供银行卡号后等其打在自已帐户上。虽然与现行劳动法相冲突,但事实上这种现象普遍存在。这与拖欠工资是有所区别的。

2,用人单位不结清工资是有主观故意上的拖欠行为,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拒绝,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让其给予帮助与调解让公司结算个人应得的工资,对于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的规定,各省标准不一致,建议查询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了解。 例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说一个真实的职场故事:

小明是技校毕业进入职场,三年后成为公司的技术主管,公司规模不大,小明的发展遇到了瓶颈,工资5000但是买房就困难了。他希望能赚得更多一些。

一天,小明接到个电话,一个老客户打来的,新开了家公司,希望小明过去帮忙,工资8000,并且作为技术主任主持工作。

小明太实在,找到职场领导就把实际情况都说了,提出办理停薪留职(公司有这个规定)。对领导说想去那边试试,如果能撑起那边的活,再彻底办理辞职。

领导说:“公司有新规定,正好要宣布,取消了停薪留职。”

小明想了想:“那,那我就直接辞了吧!”

领导:“你先打个报告,并且把新来的两个人教会他们,边工作边等你辞职报告的消息。”

小明马上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是一直没有动静,朋友给他出主意让他迟到、早退,但是领导愈加和气和沉稳,就是不批辞职报告。

朋友又出主意,送礼。小明心里别扭还是去了,正常工作都没送礼,为了辞职还得去送礼。领导收下东西说:“我也希望你有更好发展,等另外几个领导齐了就能批,你放心吧。”

小明觉着有戏了,继续等待着,可是这一等又是一月下去了。新东家着急了,以为小明不乐意去,正好小明来新东家这边,我跟新公司的老板比较熟,知道了这个难题,给小明支了一招。

第二天,小明到单位兴高采烈的拉着领导的手:“感谢领导,感谢领导还没有批我的报告,我要回来好好上班。”

“怎么了,想通了?”

“那边那家公司压根就是空壳子,要客户没客户,要技术没技术,还没正式开张就要倒闭了,幸亏我还没去!”

当天下午,小明就收到了已批复的辞职报告······

想让别人做出你希望的决定,你得需要从对方角度去分析预判,积极寻找转机,时刻掌握主动权!

这问题问的云山雾罩的,什么是辞职到期?是不是合同到期啊?姑且认为是合同到期吧。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继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以低于原待遇使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即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也没有跟劳动者解除合同,并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即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也没有跟劳动者解除合同,并且扣押员工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拖欠工资处理办法有两个:

1、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管公司让不让你走,脚长在自己身上,想走就走,自己的权益可以去劳动仲裁,不过一定要记着去做仲裁之前收集相关证据。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