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孩子名下_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什么风险?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1:47:04 人阅读
导读:未成年人虽然没有独立签订购房合同的能力,但是家长作为房产购买人可以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署成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购买房产时,如果家长选择的是一次性付款方式,在产权人一栏...

未成年人虽然没有独立签订购房合同的能力,但是家长作为房产购买人可以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署成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购买房产时,如果家长选择的是一次性付款方式,在产权人一栏直接填写孩子(未成年)的姓名,孩子便能成为独立业主。办房产证时只要其监护人出具有关证明手续即可将房产写在自己孩子名下。但如果家长选择了按揭贷款,则未成年子女不能成为独立的产权人,房产只能是家长和未成年子女的共有产权。未成年人成为房产产权人后,房产转让存在着很大障碍。一般来讲,如果采取的是一次性付款,未成年人就是唯一的产权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力,而无处分财产的权力。这样,父母在孩子未成年时将房产出售或抵押都相当困难。而事实上,房屋作为家庭的固定资产,算得上一项长远的投资,在小孩成长期间万一房产行情或家庭经济等发生变化,这些“少年业主”远不能做出应变之策,而家长又无权处置小孩名下的房产,届时会非常被动。如果选择按揭贷款方式,在贷款时又会遇到一定的麻烦:未成年人没有还贷能力,贷款审批很难得以通过。

不可以,因为登记房产证需要居民身份证!

这想什么呢?房子都登记在孩子名下了,还想再要回来吗?

我国法律规定,物权转移,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所以,你们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子都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了,说明这个房子是赠予给孩子了,已经完成了物权转移,权属已经属于孩子,你们夫妻还分割什么?

这提问凸显了两个问题,一是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漠视,二是对法律的无知。

题主问题的言下之意,婚后产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子女名下,也不改变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的确,一点不错,孩子还没有能力创造财富,这房子根上属于你们夫妻的,但是,未成年人,可以接受赠予,可以通过接受赠予而取得财产,而且,对未成年人的财产,非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擅自处置。

就是说,这个房子,你卖不了,分不了,它是孩子的。

幸好当时登记在孩子名下,免了一场难看的财产纠纷。

希望你们不要为了房子而争夺监护权,没用的,孩子一忽儿就长大了,18岁后他就可以自行处置,他爱卖就卖,爱不让谁进来住就不让谁住。

把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主要有以下几点好处?

第一,房子已经登记在了子女名下,所以不会再发生将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的程序,那么可以节省一定的过户费用。

第二,通常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时候该子女的年龄还比较小,有的时候还处于未成年人,所以此时该房屋应当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将来如果子女结婚,也是他的婚前财产,不会存在另一方配偶离婚分割的风险。

第三,可以规避家庭债务风险,给子女留一条后路。对于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于家长有自己公司或者做生意的家庭,因为一旦家长对外负担债务,因为该房产在子女的名下,所以家长的债务不会执行到子女的头上,而给家庭留有一部分资产。

第四,就是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就为子女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该房产也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虽然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有如上这些好处,但是同时也会存在一些不便或者相关的风险:

第一个就是,房屋出售的时候会比较不便。因为该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就为子女的个人合法财产,原则上如果房屋想要出售,必须要征得子女的同意。而此时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自己是无法做出相关决定的,只能由子女的监护人代为行使。而监护人要想出售该房屋必须是在保证不损害子女利益的情况下才能够行使。

所以,按照正常程序,子女名下的房产,要等到子女年满18岁之后,经过其同意,父母才可以出售其名下的房产。如果子女未满18岁,父母想出售子女名下房产的话,则需要首先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后,还需要签保证书,确保出售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此外,子女名下的房产抵押也比较麻烦。



第二,就是该房产有可能被子女的配偶进行继承。虽然前面我们说了,该房产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就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假如子女中途不幸去世,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子女的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依然是可以继承该房产的份额的。

第三,其实是跟前面的一点相对应的,就是该房产虽然是为孩子的个人财产,孩子的父母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也恰恰是这种无法分割也有可能给夫妻双方造成财产方面的损失。因为,如果夫妻双方只有这一套房产是共同财产,那么因为在孩子的名下,所以离婚时谁都分不到该财产份额。而谁能够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其实就可以间接控制该房产的产权,因此,这时候有可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产生巨大的争议。

第四,就是如果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而将来子女如果不孝顺,对父母不赡养的话,父母也没有办法将该房产进行要回。

第五,就是如果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子女等于已经有了一套房产,如果将来子女再购房,有可能不会享受一套购房时候的优惠,会加重子女再次购房的首付比例,还有其他方面的购房限制。



所以房产到底适不适合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需要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总之有利就有弊,任何事物都没有绝对的完美,只要大家在做出决定之前能够把相关的后果想清楚,做完之后不要后悔就可以了。

可以强制执行。

不管是唯一住房的强制执行问题,还是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的执行问题,最高院及其他各级法院都通过司法解释或判例等形式对此问题进行确定。

1、唯一住房的执行问题。

唯一住房由原先的不能执行,到现在的可执行,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从上述规定来看,执行没有问题,只是需要保留5至8年的租金保障被执行人的生活过度需要。

2、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的执行问题,最高院及其他法院也通过判决或裁定的形式确定可以执行,并且部分法院也通过出具规定明确该执行问题。

例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第四项,对于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含配偶)共有的财产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如何执行?

(三)对于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与其收入明显不相称的较大数额存款,登记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等,执行法院可以执行

未成年人不具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若名下存在房产或其他巨额财产,这明显违背常理,所以若无法说明正当来源,其财产认定为家庭财产予以执行。

房屋产权可否更到未成年人的名下?法律并没有规定拥有房产证的年龄。因此,未成年人是可以作为房产权人的,并且可以登记在不动产簿上。现房要进行更改名字,对房产管理部门来讲,称为过户,过户是要收取一定的契税的,一套房子过户,大概要一万多元。现在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可能以后会征收的,因此,现在作父母的,有的早早就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子女的名下,以避遗产税。若不采取过户(需交契税),现在有人采用的是赠与的方式(免交契税),但是以后这套房子若要转让,对房产管理部门来讲,其原始取得是0元(赠与),在办理过户时,会以该房的市值的全部来征收契税,这样就比刚开始过户的契税要高出许多,不合算的。

没有房产,还体会不到。

房产登记到孩子名下,好处事可以免去未来过户的手续和税费。

存在的问题不能贷款只能全款,是孩子成年之前父母无法出售房产,未来孩子成年之后如果那房子做抵押或卖掉房子,父母也无法干涉。

再有就是会影响孩子的购房资格和首付贷款支出。比如石家庄目前就是限购的,如果未来孩子再买房,就是算二套房,首付和贷款利率都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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