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险情对社会的危害程度_谎报险情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2:40:00 人阅读
导读:谎报险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编造不真实的自然灾害,如火险、水险、地震、瘟疫等险情,或者编造不真实危险源的存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制造混乱。这种行为不仅妨害了相关...

谎报险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编造不真实的自然灾害,如火 险、水险、地震、瘟疫等险情,或者编造不真实危险源的存在, 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制造混乱。这种行为不仅妨害了相关部门的正常备战工作,又扰乱了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因此,对这种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于情节轻微,没有 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相应处罚,对于 后果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则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上的虚构事实,就是指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可以是虚构全部的事实,也可以是虚构部分事实。隐瞒真相则是指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这种事实如果为他人知道,便不会将财物交给犯罪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明确规定,谎报火警属于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谎报者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谎报险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为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 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防止保险欺诈,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夸大损失程度的,虚报事故原因,3.保险事故发生后,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的,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险费,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结束保险合同关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险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保险法严格禁止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

谢邀。


只要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造谣传谣等行为,不管是否被转发或点击,就已经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的,均不属诽谤罪。

主要判罚的依据其实还是:是否造成重大影响,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层次了?

网络信息纷繁复杂,五花八门,谣言也多不胜数,你要一个个去查,真的很难查清楚。所以现在的情况属于:“小事不管,大事封停”。

法律条文是有,但是实行下去的难度其实是不小的,这样的案子你完全可以向网警举报,或者向当地公安的网络信息侦查科举报,前提是,你要能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是造谣了才行哦。

如果证实对方造谣,并对你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会进行处罚。至于罚谁,怎么罚,都是司法机关的事,不用考虑拘留谁的问题,自有司法机关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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