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把公司的东西弄坏了_在公司把东西弄坏了要自己赔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3:46:33 人阅读
导读:是否需要个人完全承担取决于实际情况。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

是否需要个人完全承担取决于实际情况。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扩展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客人不小心损坏公司的东西及财务的处理方法有:

1、损坏的财产由客人赔偿的。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来核算。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2、损坏的财产由企业自己承担的,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来核算。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看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弄坏且不是故意的,可以不赔。

2.不在工作期间而弄坏的,肯定要赔。3.其次是看被弄坏的东西的价值,价值大的,自己能赔就赔,价值大的,可以只赔一部份前提是要和单位协商。

工作中把公司设备弄坏了,首先不用太担心,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没有什么东西的质量是可以让人永远用下去的。

1.通知公司按照设备故障流程处理

一般情况下设备是有质保期的,如果在此期间,可以联系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那就询价看需要多少维修费,一般这种情况下设备按照折扣来算应该也不会价值太高了,因此不必担心。

2.回溯为什么会出现设备弄坏这件事

如果是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那需要找HR为何没有安排培训并进行考试就进行操作;如果是个人操作不熟练导致,那也许要找谁安排自己进行设备操作,有没有进行考核,并是否说清楚注意事项;最后就是个人原因导致的粗心导致的;

3.根据回溯结果给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不管是哪种,就按照公司相关政策,依据所犯错误程度,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或扣工资,或者取消年终奖之类的惩罚,不管哪种都应该依据相应合理的承受能力来处理;

以上是对一个正规的公司而言,非正规企业不在此说明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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