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租合同注意事项_合租店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8:35:00 人阅读
导读: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分方证件.如系共有...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分方证件.  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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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时候如果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想要反悔基本是不可能的。想要避免损害自己利益的条款出现,就要在签订合同之初了解清楚其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注意事项:

1、商铺合租时,应调查商铺的档案 开店做生意时,会牵扯到办理营业执照的问题,如果商铺的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且土地用途是住宅性质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所以在确认合租时,一定要弄清楚商铺的类型和土地的用途。还有在营业执照的办理上,合租人应协商是办理两个营业执照还是共用一个营业执照。

2、商铺合租时,应明确税费的承担 商铺租赁时,会涉及到营业税及附加租金、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租金扣除维修费用)、 印花税租金、土地使用税等一些税费。合租人应与房东确认这部分税费应由谁承担。如果由合租人承担,那么合租人之间对于

3、商铺合租时,应确认装修的处置 人之间在签订合租协议时,这个问题一定要明确。

4、商铺合租时,应划分水、电等费用 合租商铺时,一般一个商铺只有一个电表与水表,这时就会牵扯到水费、电费的支付方式。在商铺合租时,因这个问题产生的纠纷最多,所以一定要在签订合租协议时确认清楚。

5、商铺合租时,要确定租金金额和缴付方式,房租期限。

6、如房屋需拆迁,应该提前通知承租人。若房主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应给予适当赔偿。

门面房很多时候业主买来并不是自用的,因此也就需要考虑出租的问题。那么门面房出租和普通住房出租有什么不同?应当注意哪些注意事项?首先,门面房出租务必要签订“门面房出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出租合同是日后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解决纠纷的重要凭证。其次,双方要事先约定好租金,这也是租房中双方最关注的问题,包容马虎。再次,可以约定合理的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建议可以将押金适当定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如果真的出现了押金不足以冲抵费用的情况,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时间内补足,否则承租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在门面房出租的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免租装修期,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营业。此种情形下,经双方约定,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一般情况下,只免除租金,水电气等费用还是应当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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